返回第二十三章 终点,起点:最后的朋友们(第4/11页)  《明朝那些事儿(增补版)》全7册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成为了朱棣的伙伴。

    幼年时的经历使得朱棣早熟,在经过一段时间的交往讨论后,他清楚地认识到——与李文忠相比,李景隆是个军事白痴。

    俗话说,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李文忠虽然比不上龙凤,但也可以称得上是老虎,偏偏他的儿子却只能算是一只老鼠。

    后来的事实证明,李景隆不但是个军事蠢材,还是个软骨头。当然李景隆的这些性格特点都已被朱棣牢牢地记在心中,他相信,将来总归是会派上用场的。

    朱棣就是这样成长起来的,母亲身份低贱,得不到朱元璋的多少宠爱,他有三个哥哥、二十二个弟弟,故虽贵为皇子,却没有多少人关注,浑似路边野草般无人照料。但最让他难受的是,哥哥朱标却可以享有一切优待特权,他用的东西是最好的,所用礼仪是最隆重的,文武百官见到他就跪拜行礼,诚惶诚恐。

    因为大臣们知道,这个叫朱标的人将来会继承皇位,是新一代的统治者,如果要保住脑袋、官位,就一定要拍他的马屁。你朱棣是个什么东西,上不管天,下不管地,还是早点去就藩,当个土财主吧!

    人不怕穷,只怕比。

    朱标享受这一切的理由似乎也很充分:因为他是太子。

    什么是太子?大家都是贫农朱重八的儿子,你穿开裆裤的时候我就认识你,尿床捣蛋哪一样你没干过,还真把自己当龙子龙孙了,谁不知道谁啊?

    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朱棣虽然不穷,却比较惨,因为无论这个家多好、多富,将来都不是他的。所以很早就认识到这一点的朱棣并没有同龄人的天真。

    他知道,在这个家里,要想得到什么,必须靠自己去争取。

    一定要成功

    洪武四年(1371),十一岁的朱棣被封为燕王,这并不表示朱元璋特别看重他,因为据史料记载,他的二十六个儿子都被封了王,这不过是例行公事而已。十七岁时,朱棣经朱氏婚姻介绍所包办,迎娶了他的第一个妻子,而他的这个老婆正是第一名将徐达的长女。

    这样看来,他的这次婚姻也包含了一定的政治色彩,体现了朱棣和武将之间的某种联盟。

    二十一岁时,他奉命就藩,地点是北平,即当年之大都、今日之北京。

    此时的朱棣年纪虽轻,却已饱尝人间冷暖,看透世间悲凉,身为皇子,更能感受到那些大臣内官们趋炎附势、落井下石的卑劣行径。

    当然他也明白,这些人的行为并没有什么不对的地方,荣耀总是站在成功者那边,这是永恒不变的真理。

    一定要做一个成功者。

    他年幼时已历经战火,成长过程中又总是和武将打交道,他见识过惨烈的战场、血腥的杀戮,年轻时所经历的这一切已将他的人生角色定格为职业军人,而这个角色也将伴随他的一生,左右着他的性格,即使在他登上皇位之后。

    当然,客观地讲,此时的朱棣并没有谋反的野心,说到底无非是心理不平衡,最多也只是发发牢骚而已。作为一个不起眼的皇子,他目前最重要的任务是在朱元璋面前表现自己,以便在将来分遗产时多捞点好处。

    洪武二十三年,他终于开始了自己人生舞台上的第一次表演。

    此时距离捕鱼儿海大捷已经过去了两年,当年的统兵大将、日渐骄狂的蓝玉已列入了朱元璋的黑名单。在这种情况下,朱元璋自然不可能把兵权交给他,在经过仔细思考后,他把部队的指挥权授予了自己的两个儿子。

    燕王朱棣正是其中的一个。

    自从十年前被封在北平后,朱棣就和自己属地的邻居——蒙古骑兵打起了交道。由于双方住得太近,时常因为宅基地之类的纠纷闹点矛盾,谈不拢就打,打服了再谈,遇到打不服也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