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即使是企业家的独子,却完全没有涉猎企业管理一类的课程,而是选读音乐科系。
我反正也不懂商业经营,干脆只当个挂名的总裁,非有必要,公司的业务我几乎完全不插手。
我和甄回到法兰柯伊博士的研究室,开始重新整理环境,布置新居。而第一要务则是狠心的将法兰柯伊博士的毕生心血全部销毁,这样虽然有点对不起博士,但是为了保护族人的安全,人鱼族的研究资料绝不能让它公诸于世。我想,博士会谅解的。
海洋生物观察室里面的珍稀水族没人照料,全部都死光、发臭,我和甄费了很多工夫才合力清理干净。
“也好,它们自由了!”甄淡淡的叹了一口气,这些海洋生物陪伴甄度过了许多孤单的日子,自然有些感情,但和甄一样都是囚禁在小空间里供人研究和观察的,算是同病相怜,甄嘴上不说,我心里还是可以感受到。
法兰柯伊博士下葬的时候,除了杜兰德院长和几个他大学时代的老同学,并没有其他亲人。我们在博士的墓地上献上鲜花,他可以说是为了我送命的,他毕生致力研究人鱼,想用来研发新药,终究功败垂成,博士拿着我的基因研究报告兴奋的情景还历历在目,仿佛昨日,而现在却已化成了一抔黄土。我曾经对他感到厌恶,在此时全化成了感激和愧疚。
‘爸爸,你安息吧!我已经和甄结婚了,我会好好照顾她的。我们回到了亚特兰提斯,那里还有很多人鱼同伴,听说有三百万人,你知道一定会吓一跳的!所以,你的耽心是多余的,人鱼族不会灭绝的。’我在心里默默的说。
本来还有点伤感,但想到博士如果知道了世界上还有那么多人鱼,那张满脸落腮胡子的面孔惊骇的样子,就不禁笑了起来。
甄仰着头看着我,微笑了。
一阵风吹过来,扬起漫天落叶,人的一生是这么短暂而脆弱,但是怀念却会持续到永远。
过去的十几年,甄一直过着足不出户的生活,日常必需用品,几乎都是博士出门添购,甄第一次离开家门,居然还是被歹徒劫持,堪称超级宅女。
我是个好动的人,实在无法一直把自己关在屋子里,索性推着轮椅带着甄出去逛街,十八岁的女孩,本来就是喜欢热闹和购物的。
模样十分逗趣,我忍不住笑了起来,我在甄耳边小声的说着:“我才不爱穿高跟鞋的女人,我只爱有鱼尾巴的女人!”
“可是,人家很羡慕那些穿着高跟鞋的模特儿,腿好长,好漂亮。”甄嘟嚷。
“才不呢!刚刚我们去逛百货公司,那些女人都在对你抛媚眼,哪!你后面就有十几个在偷看你。”甄醋意十足的噘起了嘴。
“要看就让他们去看好了。甄,世界上,我永远、只爱你一个。”我俯身在甄的唇上印上一吻。
甄环住我的脖子,在心里轻轻的呢喃:‘我也是。’
我和甄的组合的确有点引人注目,路人的眼光多半是同情这么美丽的花样少女居然是坐着轮椅之类的,幸好甄对此并不怎么在意,倒是对那些在她眼中看来对她老公“虎视眈眈”的女人抱着不小的敌意。甄乱吃飞醋的模样,真是又好笑又可爱。
之后我们便常常一起去逛街、看电影,或者到海边散散步。
一天,我们漫步在黄昏的迈阿密海滩,落日的余晖将甄清丽的脸庞染成金红色,我停下脚步,环着甄纤白的颈,甄的头轻靠着我的手臂,握着我的手:“好美的夕阳喔!我从来不知道夕阳可以这么好看!”
甄哼起她常常唱的歌,我也自然而然跟着唱了起来,这美丽的金色海滩,我们唱着属于我们的歌,结婚之前,我们从来没有像其他热恋的男女那样约会过,经历的都是惊涛骇浪,生离死别,从不曾像这样轻松悠闲,只觉得苦尽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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