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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实在是好极!”
谢启轩赞叹,神情激荡,心中隐隐有什么被触动,他走至一旁,挥墨狂书。
学子们见他如此狂狷,竟不似平日那端庄有礼的自持模样,暗暗感叹:“又疯一个。”
原来如谢启轩这般受此字启发开始狂书悟字的人早有几个,此刻零星伏在桌案边,或凝思不语,或挥斥方遒
谢启轩的小楷写的极好,但少有人知,他挚爱草书。
他崇尚魏晋先贤的风流不羁,总是刻意模仿,此刻受那幅字影响,竟是下笔如有神助,一气呵成。
古人云:“书之妙道,神采为上,笔墨次之。”
字如其人,只有拥有自己的气质,所书所写才能独具气韵。
以往他临摹古人真迹自是不错,但字写到一定程度便要寻求突破,谢启轩在那门槛处窥探许久不得要领,如今偶然见到的这五个字竟打破了他长久以来的魔障!
他大笑三声,丢掉手中毛笔,直觉心中无限畅快!
有学子前去观摩,感叹谢启轩悟性极高,书法造诣更上一层。
“小姐,谢公子是疯了吗?”
锦儿站在角落,她亲眼看到一众学子对小姐写的字赞赏惊叹,心中自是骄傲,小姐却悄悄躲在此处看书,待她见到谢启轩,还未上前打招呼便见他同其他学子一般惊叹,而后便如癫狂一般。
疯了,真是疯了。
“他没疯。”沈迟放下手中的书卷,站起身来。
先前见过她写字的学子此刻终于回过神,齐齐将她围住—
“小姐师从何人?年纪轻轻便有如此造诣,我等惭愧。”
没错,没错,被一个小姑娘比下去了,真是丢夫子的脸,不过夫子也未必比得过啊~
“不知是哪家姑娘?可曾婚配?”
我去,这是谁?!无耻!太无耻了!
“姑娘你收徒吗?我单身!”
“”
锦儿挡在沈迟身前,如同母鸡护崽般张开双臂。
谁说学子最是重礼,这群书生怕不是要抢人吧?!还好现在还早,若是再晚些,人岂不是更多!
谢启轩见众人围着一个女子,听大家七嘴八舌的乱说一通才知晓那女子就是写字之人。
“中天悬明月。”
这般开阔的意境c力透纸背的笔法竟是一个小小女子所写。
心中涌起一股前所未有的情绪,好奇惊叹有之,更多是敬佩。
谢启轩是一个君子,他尊重一切有才华有德行的人,季老夫子能在短短两个月收他为徒,除了他的聪颖才华,更看重的是他为人坦荡c真诚。
若是能与这般女子相交,定是人生一大乐事。
待谢启轩挤过黑压压的人群,见到沈迟时,心中有些意外的高兴。
“原来是你。”
“是我,真巧。”
沈迟落落大方,对着谢启轩笑弯了眉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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