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过寅时,白龙镇就已经在喧嚣鼎沸的人声中苏醒过来。
从大街小巷里走出的小镇百姓们,一个个将手中的牛羊祭品高举过头顶,不约而同的向最北边的龙王庙走去。
常晓磊在仔细确认过爹娘已经随着邻居们赶往祭祀大典之后,偷偷摸摸地从爹娘屋子里摸出一个黑色的长条包裹,随身一负,就脚底抹油般地飞奔而去。
刚拐过一巷角,脑袋上就结结实实地吃了一记板栗。
“磨磨蹭蹭,说好寅时到,让你哥我白等这么久。”
常晓磊吃痛地摸着自己的脑袋,委屈地嘟囔道:“那也得让我老爹老娘先出门呀。”
陆行歌望着小石头背后的长形包裹,问道:“你背着的是啥玩意儿?”
“保密!”
陆行歌白了一眼故作神秘地将包裹藏掖在身后的常家小子,便不再搭理。自赵婆婆离世之后,这个在任何人面前都会自称陆小爷的少年,便多受常家人的照拂。也只有在常家人面前,少年才会收敛起张扬的痞气。
“那曹通人呢?”
陆行歌指着终在黎明破晓前出现在暮色中的高大身影,“这不来了吗。”
比起藏掖包裹的常晓磊,此时姗姗来迟的曹通怀抱着大黑狗,更显诡异。
“这不是小胖子家养的那只畜生?”
要说民风还算淳朴的白龙镇上什么最惹人生厌,除了无所事事,诡计多端的镇西一霸陆行歌,大概就剩下王寡妇家这只凶名在外的大黑犬了。至于养狗的原因,说是孤儿寡母无依无靠,养狗防贼求个心安。实际上白龙镇多少年来除了那几根冲天炮几乎没出过什么盗窃案件,说是夜不闭户也不为过,防的不过是陆行歌罢了。只可惜狗养到现在三年有余,陆行歌没有遭过罪,倒是自己的儿子王小胖子被莫名其妙的咬过一两次,惹得王寡妇不止一次地说要把这不识相的畜生给炖了。
“可是按照小爷我的吩咐去做的?”
“那可不。”曹通放下手中龇牙咧嘴的黑毛畜生,“听你的,把它跟义庄里的那些个命丧凶兽口下尸体放一起,关了整整一夜。”
“原来被你们抓去了,小胖子他娘虽然总说要炖狗,但是昨晚就好像丢了宝贝似得,寻了整整一夜。我说嘛,谁家敢要这么凶的畜生。”
常晓磊伸出手掌,刚想摸一下狗头,就被黑毛畜生一通犬吠吓得不轻,“行歌,抓这黑毛的畜生作甚?”
“没听过狗的鼻子最灵吗?周边山头如此多,要想找到那只凶兽岂非是大海捞针!我寻思着如果这黑狗能追踪到那凶兽身上独特的气味,可就帮我们剩下了不少功夫。”
“小哥高明,曹通着实佩服。”
从曹通这样的老实人嘴里说出的奉承话,不论是谁听起来都会更加舒心。
陆行歌将一根麻绳系在黑狗的颈部,试了试松紧之后,抬头望着眼前的两人,“按照昨天的安排,小爷我牵狗去找那只凶兽,引诱其前往祭祀大典,最后借那些江湖人的手段除此祸害。曹通与我保持距离,必要时助我逃脱困境!”
瞧着少年一脸轻松模样,曹通开始怀疑自己当时是怎样的幼稚,才听信了这两个愣头小子的谗言,误上了贼船。
“那我呢?那我呢!”
“你呀!”少年不怀好意地瞥了一眼跃跃欲试的常家小子,笑道:“自然是赶在祭坛时,在我们成功抵达祭台之前,遣散附近的小镇居民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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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南朝北晋,还是西域荒地,有人聚集处自会供奉神明。尤其是北晋疆土以内,龙王土地庙,河伯山神观,十里八乡比比皆是。
白龙镇的龙王祭由来已久,虽是靠山吃山的小镇,却寻不得一处山神庙,遍历山上山下也唯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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