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百零九章 武松(第1/3页)  娘子是潘金莲啊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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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谷_县景阳冈。

    这里是一片原始森林,岗壑纵横,树林灌木茂密,期间多有野猪狍子狐狸鹿和虎豹等野兽,周围百姓们多以打猎为生。

    景阳冈虽然是在阳谷县地界,可却刚好夹在山东齐州和龙河中间,岗内有一条小路名为岗子路,从齐州出发去过龙河走岗子路要比走官道快半天路程,所以天气好的时候,经常有客商走景阳冈这条岗子路。

    猎户们会借机出售些野兽皮毛给客商,在景阳冈边上,也立了一家酒肆。

    下午时分,一名高大健壮的青年背着一根箍头长棍,挑着包袱,走到了酒肆门前,抬头好奇的看着酒肆杆子上挂着的字旗。

    青年一身粗布衣服,皮肤有些黝黑,脸型棱角分明,鼻梁坚挺,咬肌发达,眼神坚峻,他头发梳的很整齐,发髻上缠着青布,额头中间有个美人尖,若非生的太过威猛,倒也算是个美男子。

    “三碗不过岗,呵呵。”

    武松不屑笑了笑,眼睛冒出了精光,他本打算继续赶路,好快些到阳谷县城见自家哥哥,可偏偏他生平最爱喝酒,爱喝烈酒,见居然有店家如此吹嘘,他自然不服。

    “也罢,先喝上几碗再赶路不迟,我倒要看看这是什么酒。”

    临走前义兄宋江赠了他些十两银子作为盘缠,还剩很多,武松摘下包袱,大步走进了酒店。

    “客官,打尖还是住店?”酒肆里小二迎了上来。

    “喝酒!”

    武松找最近的桌位坐下,把木棍靠在身边,包袱放在桌上,继续道:“先来三碗你们招牌上的酒,再切些熟羊肉来下酒。”

    “好嘞!”

    乡间酒肆的酒都是散卖的,很快,三碗酒和一盘熟羊肉便端到了武松面前。

    “好浓的酒香!”

    酒刚端到脸前,武松便被吸引,再看碗里的酒清澈如水,他不禁啧啧称奇:“这莫非是传说中的得意酒?”

    武松也听说过阳谷县得意酒如清水一般清澈,可酒劲却是远超一般的酒,且口感绵柔,是酒中珍品。

    “客官,这不是得意酒,但也是得到了发明得意酒的知县二夫人指点制出的酒,除了口感有些差别外,酒劲是一样的。”小二自得道。

    “知县二夫人……”

    武松也露出一抹自豪,他很想告诉小二,阳谷县知县是俺亲哥哥,发明得意酒的二夫人是俺二嫂哦。

    “大嫂我早已见过,却不知二嫂是何模样,只可惜错过了大哥婚礼。”

    心中微微叹气,武松端起一碗酒,一饮而尽!

    武松平时喝那纯酿低酒喝惯了,所以喜欢成碗干,可这景阳冈的火辣白酒一碗干下来,让他眉头深皱,五官都拧到了一起,咽下这碗酒好像咽下了火炭一样,从嗓门辣到肚子。

    砰!

    将空了的酒碗重重放在桌上,武松这才舒展眉头,长吸了一口气:“好酒!真带劲!”

    “嘿嘿!”

    店小二见惯了人第一次喝烈度白酒的模样,所以也见怪不怪,笑了笑道:“客官请慢用,有什么需要只管叫我。”

    离开时候,店小二心说这个客人只怕下午走不了,得住店了。

    店小二也是这酒肆老板,他这酒肆故意用烈酒,就是为了让客人喝醉,好多挣一份住店钱,还有早餐钱。

    “我这二嫂定也是个爱酒之人,否则怎么会做出这等烈酒,这酒尚且如此,不知道得意酒又是何种味道。”

    武松撕了块羊肉,酒劲冲脑,他不禁回忆起了以前和兄长武植在家时候的情景。

    他们兄弟二人父母去世的早,兄长自小文弱爱读书,而武松小时候壮实不喜读书,所以家中农活基本上都由他一力承担,耕地、播种、挑水、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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