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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是她的实战能力还是本身的水准都远远把她的同门们抛到了身后,这样高强度的赶路对她来说其实也并没有这么痛苦。

    反而是李毓。

    他出身太好,入门的时间也太晚了,已经错过了最好的磨砺筋骨的年纪。可他至始至终就没有一声抱怨,他会这样做,只是觉得有必要这样做,和那些被他逼着赶着才肯照办的弟子们就拉开了很大的差距了。

    宋世言惋惜地想,可惜入门时间实在是晚了点,根骨已经生好了,再怎么苦练,终究还是不能和天资卓绝的那些人相比了。他们连着赶了五天路,每个人都晒黑了一截。最开始因为走路太多,脚上都磨出了水泡,然后水泡破了,又结成血痂,还黏在袜子上,简直苦不堪言。

    但是磕磕绊绊的,大家竟然没有一个人掉队。

    楚昭华见过莫常青偷偷抹眼泪,一边哭一边往鞋底塞棉花。队伍里的女弟子根本就没有受到任何特殊照顾,要背的包袱一直是自己背的,也不会因为是女孩子就可以多休息一会儿,到了晚上吃饭的时候还要和那几只泼猴抢菜吃。

    这让她对崇玄的男弟子的品性和涵养都有点绝望了。

    她擦了擦眼泪,红肿着眼睛道:“你都不觉得累吗?”

    楚昭华伸直了双腿,用力捶了几下,回答:“当然累,怎么可能不累?”

    “但是你看上去,好像一直都很轻松。”

    她的表现太好,很容易让人忘记她其实比自己还要小上两三岁。

    莫常青说着说着,很快就把后面要说的给忘记了,因为她看见楚昭华脱下了靴子,正在脱袜子,她脚底的水泡又破了,血水和袜子已经黏在一起,她满不在乎地把袜子撕了下来,真是用撕的,然后把双足浸入热水中泡了泡,又重新敷上伤药。

    她光是看着,就觉得自己也很痛了。

    “虽然很累,但是现在的历练倒是挺有必要的。”她之前就吃亏在下山历练参加得太少,脚底的皮肤还比较薄,动不动就起水泡,“反正就算哭着耍赖也是没有用,那还要抱怨干什么?抱怨不要力气的吗?”

    这倒还真是无话可说,无法反驳了。

    莫常青由衷道:“我从前还以为你是运气好,再加上天赋好,才得到了首席弟子。”

    “不是的,”楚昭华道,“你们每天只练一遍的剑招,我会练上几千遍一万遍,我就是做梦都记着每一招的力道和角度。”

    “什么,你还真是练了一万遍?”她惊到了,“我一直以为你是开玩笑的。”

    开这种玩笑,一点幽默感都没有好不好?

    七日之后,他们终于风尘仆仆,赶到了目标地山城。

    山城,顾名思义,就是依山而建的城池,周围百里全部都是绵延不断的深山,气候倒是极好的,美食也多。

    他们一进山城,宋世言就放了他们去自由活动,而他则去探望自己在山城的朋友。

    宋世言其实家境很好,家里是盐商,又往来西南贩卖绸缎。只是小时候算命,算命的高人说,他的骨相太轻,最好是皈依于佛门,可保平安。他的母亲顿时就流泪了,自己的孩子要出家当和尚,她怎么舍得,干脆便让他入了道门,送到崇玄拜师,可是崇玄也不让他当道家弟子,只说他的性情实在不适合。

    不过也无伤大雅,最终他平安活到了二十多岁,出门就闯祸,一开口就得罪人,最惨的时候连着被十几个人追杀,就这样都没事。

    他们这些人一离开宋世言,就像是脱缰的野马,狂奔在山城大街上。山城很热闹,不同于长安那种繁华,是那种遗世独立c安适的热闹,满街都是卖特色小吃的摊贩,对于嚼了好几天干粮的少年们来说,真的太有吸引力了。

    楚昭华先和李毓一起在巷子里面的小餐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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