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17.第十五篇日记(第1/3页)  [综英美]金鱼的日记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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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1年10月22日  天气小雨

    今天我和斯潘塞一起值日。

    自从威廉走后,斯潘塞接受了父亲离开的事实,也接受了戴安娜的病有可能治不好的事实,他开始努力学习。

    这不是说以前我们两个没努力学习,只是在斯潘塞全力以赴学习的时候,我才知道过去的我们,只能称得上喜欢阅读,算不上认真学习。

    认真学习起来的斯潘塞非常可怕→_→。

    至少,我完全跟不上他的速度。

    他的阅读速度太快了,而我阅读速度快是快,却并没有什么卵用。

    因为记不住。

    我想要学习各种书籍,依旧只能靠抄写。

    可抄写的速度毕竟太慢了。

    我问过斯潘塞,你这么努力学习做什么,我们的阅读范围早就远远超过同龄阶段的孩子,为什么还要像是后面有人追赶一样,如此拼命。

    斯潘塞沉默了许久,才告诉我,他想长大,快快长大。

    而他觉得,不断学习,不断充实自己,不断在脑袋里填上知识就是快速长大的唯一途径。

    哎,兄弟都这么拼命了,我还能怎么办,只能奉陪到底了。

    大概是我的怨念和渴望太强烈了,我脑中的‘诺曼的储物柜’出现了巨大变化。

    迄今为止最重要也最剧烈的变化。

    其实也是我无意识中才发现的。

    现在我在阅读的时候,除非手写,依旧无法记下一些文字内容,这有些令人遗憾。但是只要在晚上睡觉之前,我把看过的书整本背诵下来,那本书就会出现在储物柜第一栏的‘书橱’上。而一旦出现在书橱中的书,即使我没有抄写,我也能记得它上面的每一个字。

    虽然这些书其中的内容不像那些我手写下来的书籍那么理解深刻,融会贯通,但是我却把它们记得一清二楚,明明白白,不会再睡一觉就忘了。

    我终于有了跟上斯潘塞脚步的资本。

    对于我来说,除了漫画小说这种类型的,其他种类书只看一遍就背诵下来并不容易。

    一遍仔细阅读,我大概只能记忆五六成,想要通篇背诵,就需要我看三遍才行。

    虽然比不上斯潘塞过目不忘,但是只要我花的时间足够多,跟上斯潘塞的进度不再是无法达成的目标。

    我把自己储物柜变化的事情告诉了斯潘塞,他很高兴,然后看书速度更快了。

    第一次有点后悔。

    身为朋友,果然彼此还是要保留一点点秘密,这对我们之间的相处有好处。

    对于我们两个人的疯狂阅读,戴安娜乐见其成,露西娅和尤利不怎么在意,奥罗拉只是告诫我,不能做个书呆子,就她的上学经验来看,书呆子是最容易在学校里受欺负的。

    其实在学校也这么多年了,大多数同学都彼此熟悉,我和斯潘塞虽然在学校里不是那种受欢迎的人,但是也没什么人不长眼来欺负我们。

    我在一年级的时候就曾经教训过好几个人,还被请过家长,从那之后就在其他同学心中树立了我不招惹你们,你们也别来招惹我们的印象。

    到今天,这种印象也应该挺深刻的。伊森说,那是因为我打架有一种不怕死的疯狂!

    切,这个家伙的话不能全信,明明是我身手高超,他们怕了而已。

    不过考虑到这方面的问题,为了以防万一,我还是拖着斯潘塞打算报个格斗兴趣班。

    光坐着学习,不出门锻炼,对身体真的不好。

    以前威廉还在的时候,我和斯潘塞还会打打棒球,我们的社区棒球队一直都没解散,有好几个成员还成为了棒球校队的正式队员。

    除此以外,我在学校里也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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