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四章 马夫(第1/2页)  三生有幸1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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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石头成为了岳家军“征北破虏小将军”旗下一名小小的马夫。他并不知道,其实他是个编外人员。因为他的顶头上司“征北破虏小将军”本身就不是岳家军的在编人员。用现代的话说,张石头只是个临时工。估计张石头若是干出一丁点违反纪律的事,岳孝娥会毫不犹豫的将其正法,然后广而告之曰:“此乃临时工,已毙!望以此贼为戒,开展政治学习教育,杜绝此类宵小混入我军……”云云。

    虽然是临时工,岳孝娥是不会允许自己的手下一身平民打扮。她和四名大丫鬟都有军服,毕竟女孩子爱美,只是战场迎敌时才换上。所以给他弄了一身岳家军在编人员的制服。红色的巾帽、红衣红裤,身前镶了几片皮甲。虽然简陋,可也是制服不是?

    张石头高兴坏了,甚至穿上它不停地在四大丫鬟面前晃来晃去。

    喂马虽不是什么技术活,却也有许多讲究,饲料也分很多种,豆类、草类、麸类。晚上还要给马加餐,正所谓“马无夜草不肥”。这方面马二毛是个行家里手,这两天对张石头倾囊相授,两人也热络起来。

    马二毛和李柱等三人,是张宪特意从斥候营里挑选出来保护岳孝娥主仆的。张宪今年二十九岁,十几岁时便跟着岳飞南征北战。武艺高超,有胆有谋,是岳飞最为倚仗的左右手,乃是岳家军的第二号人物。长得丰神俊朗,一派儒将之风。张宪的夫人前几年不幸染病过世,留下了四名尚还幼小的子女,但是一心跟随岳飞南征北战,张宪可以说是焚膏继晷,蹈锋饮血,根本没有时间再娶。岳家军声名鹊起之后,作为大宋朝最年轻英俊、前途远大的单身男青年,而且正室虚悬,张宪已经成为无数大家闺秀、名门小姐心中的男神偶像。宋朝民俗风气开明,一个鳏夫再婚,大家没有什么心理抵触,就算寡妇再嫁,也不会引来街头巷议,尤其张宪英俊潇洒、十数年来战功赫赫,早已不是什么潜力股了。此次出军以来,甚至还收到了十来封热情洋溢的保媒信,皆出自朝中大佬之手。

    岳孝娥暗恋张宪已经有一两年了,这次执意要跟随张宪前军出征。岳飞明白女儿的心意,也就顺水推舟答允了。自己的宝贝女儿和自己的心腹爱将联姻,他更是乐见其成。

    岳孝娥总觉得张宪貌似有些不解风情,根本不像有过婚姻史的男人。他总是彬彬有礼,行军打仗也是安排的滴水不漏,可两人见面时候不多,张宪一直在他的前军大帐内忙个不停,偶尔见一面也是发乎情、止乎礼。永远给人一种伟岸高远、道德丰碑的形象。

    岳孝娥心怀怨念的想,张宪实在是太不接地气了,要是有张石头那浑身地气的十分之一,也不至于……哎呀,怎么拿那个时而傻头傻脑、时而贼眉鼠眼的小马夫与张宪比呢?真是罪过啊。

    其实岳孝娥对张石头怨念更深。她从来没有见过这么一个打不烂、骂不跑、吃不死、撵不走的超级无敌橡皮糖。

    别说打不死,就是想打疼他,都是一种奢望;任尔东西南北中风尽吹,几名美女齐上阵,各种挖苦讽刺的言语进入他的耳朵,他依然能咧着嘴笑呵呵的、色迷迷的站在远处看着她们;饭量之大,一顿顶的上她们主仆五人吃三顿,饿死鬼投胎么?见他时不时就到主仆五人帐前转悠,呵斥跑了,不一会儿就能跑回来拿出各种理由说有事要向征北破虏小将军及小将军的幕府请示。

    岳孝娥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把这个家伙留下来,也许内心深处对这傻小子徒手将宝剑变为铜疙瘩的惊异远大于愤怒吧!

    张宪不是一个不解风情的男人。他外表看似温文儒雅,其实内心却始终有一团熊熊燃烧的复仇烈火。小时候全家被金兵屠杀的惨景,这十几年来没一刻忘记。自跟随岳飞以来,他也不断的亲眼目睹了侵略者在自己的国土上犯下的滔天罪行。他庆幸自己跟对了领导,岳飞的理想与他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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