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九十七章 惊雷声声化人身(第2/4页)  我的徒弟是鬼王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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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是颤意,似乎受到了极大的惊吓。他定定望着她明亮的眸子,许久,又是眉开眼笑来,“还好,你还在。”

    说着,他双手将她抱进了怀里,下巴放在了她的劲间处,松了口气,终于舒展开了眉头。

    孟忧任由他抱着,不发一言。此时此刻,她竟是什么话都说不出来,脑中全是方才朦胧的画面。

    少年一身紫衣华服飞奔而来,她只需一眼就能识得这个少年就是晔夕,他与她想象中的晔夕一般无二,皆是如朗月清风般明净动人,可这容颜又好似在哪里见过,但仔细想想,这里是幻境,什么都有可能被幻化出来,孟忧只得打消了这个念头。

    他抱着她,受着那一道道华光,一声未吭,紧紧的抱着她。他的面色早已是惨白之色,眉头也皱得极紧,似乎承受了巨大的痛苦,但他却是一声一声唤着“阿青”,他的怀抱如此温暖,他的面容如此镇定,让她竟生出一种,她可以在他身后躲上一辈子的错觉来。

    可这毕竟是错觉,也一定是错觉。没有谁能陪她一直走到最后,没有谁愿意陪她这个怪物一直走下去,她不能再任由自己一次一次被欺骗,被抛弃,最后遍体凌伤的独自一人。

    孟忧轻轻将晔夕推开,“晔夕,我要走了。”

    晔夕恍若没有听见,只是愣愣的盯着孟忧的胸前呆呆的说道:“阿青,你怎么被劈出两个包来了?会不会死掉啊?你死了可怎么办?不行,我不能让你死。”然后,在孟忧惊恐的眼神下,晔夕拔出了佩刀,万分痛苦的说道:“要不,我们先把它割了吧?”

    孟忧一巴掌就招呼了过去,“割你个头啊!”这算是孟忧好修养当中为数不多的一个败笔。

    这一巴掌说重也不重,说轻却也不轻,就这一巴掌将因为受了天雷过分虚弱的晔夕给扇晕了过去。

    孟忧一面骂骂咧咧的扒着晔夕的外衣给自己穿上,一面认命的背起昏迷不醒的晔夕。

    晔夕表面看似清瘦,却也是个有分量的,他的个头高出孟忧许多,孟忧只得将他的手搭在肩上,任由他的长腿拖在地上,半托半背,给搬回了小屋。

    孟忧一路上不停地埋怨自己,真会瞎想的,刚才那冲动一定是脑子被雷劈坏了,才会有了想躲在他身后的想法,像这么一个不打就作死的少年,自己怎么会有那种感动呢?幸好,他们跑出来的路也没多远,用不了一会儿,就回到了小屋。

    孟忧丝毫不怜惜的把晔夕往榻上粗鲁一丢,喘着粗气给自己倒杯水喝。

    提起茶壶,却发现里头已经空了,只好又认命的去外面打水。

    背着剑出门才取了水,她就在几近干涸的小河边遇到了一只长得像赤豹,长着五条尾巴和一只角,发出的声音如同敲击石头的响声,正低头饮水。

    孟忧一眼便认了出来,这是狰,其状如赤豹,五尾一角,其音如击石。

    那狰从饮了几口溪水,侧过头来,看向孟忧,死死的盯上了她背上的那柄长剑,显然是认出了这把剑的来历。

    它识得那柄长剑,那是屠杀它的同胞,割去皮毛,砍下头颅的剑,那把剑的主人是西地人主,一个乳臭未干的小毛头,仗着力大无穷,就横行在这西地荒蛮之地。

    还时不时开个什么会,喜欢捕捉一大群巨兽去他的地盘上,与他闲聊!这是最可怕的一件事,比杀了他们还要恐怖。

    其他几地的领主都是干净利落就给吞了,他倒好,吞之前还要谈谈心,未得到回应,便摇头叹气,提剑杀了。死后也不得安宁,尸体的头颅被砍下来点燃尸油做了灯笼,毛皮则被剥下来用来做毯子,肉也是或腌制,或暴晒,或烤了,总之没有一处不受到他的侮辱。

    可偏偏他又是个极难的对付的,死在他手里的神兽不计其数。今日正好碰见了,看他也没什么厉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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