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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忧只觉得自己小小的身躯被少年置若珍宝的揣在怀里,少年的前面的衣襟正好兜住这只瘦弱的兔子。
少年提着剑,揣着兔,径直向前走着,“话说我救了你,你到现在一言不发,是个什么意思呢?”
孟忧疑惑的动了动耳朵,拜托,现在她是一只兔子,灵力尚且恢复,让她怎么说话啊?
少年又继续自顾自的说道:“其实呢,我也没有让你专程谢过的意思,只是觉得你们这些外面来的,也忒不知好歹了。以前我就碰到过从外面来的人,真是话又多又不知回报,放在我们这儿,我救过的哪个不是对我感恩戴德,争着抢着给我献肉吃。你不知道我在这儿的威名,出手救人是多么难得一见的事儿,我一般都是直接干净利落的杀了吃,从来不救。”
孟忧缩了缩身子,心想,那还真感谢您的不杀之恩了。
“不过嘛,你也算是个特例,居然能从凌虚之城里逃出来,遇到我,你运气可真够好的!这里的兽都把我叫做,人,说我与那些外面来的是一个品种。我一般都不太喜欢说话,我着实安静内敛,可你们外面的人说要多说话,多交朋友,这才能在这昼夜不分的凌虚幻境里有一方天地。但我着实不太喜欢说话,所以我就练呐,前段时间我去找我的老邻居说说话,增进感情。可是,为什么他们都要搬走呢?不过我想,他们大概是看我一个人不容易,所以搬到别的地方去了,给我腾了一个更宽敞的地方。”
孟忧,“……”
“你来了,就更好了。我以后可以保护你,你给我做个伴儿,在这空旷的西地也不至于太无聊。阿青,你说,你到底是只什么品种的兔子啊?为何生得与其他的兔子不一样呢?”
孟忧继续,“……”
“唉,算了,你也说不出个什么来。不过,你也太弱了点,我们这儿的兔子一般都是有茜唆河那么长,有卜影山那么高,你这样的我倒是头一遭见到,若是没有我,你就只有用来果腹的份了。以前我砍杀过一只穷,那穷肉真是太受欢迎了,有两个外面的人也在同我争抢,只不过我比他们厉害了点,率先将穷头给砍走了,他们也只能吃点穷的下半身了。嘿嘿,怎么样?我还是挺讲道理的吧?还专门给他们留了点儿!”
穷?两个人?
孟忧突然想起上次,元澈与他一起合力对付穷,当时情急,元澈一把将他揽进怀里,大声让他闭眼,他因疏忽被迷了眼睛。那个时候,元澈也未曾丢下他,只是牢牢的牵着他,四处找水源。
“阿青,你可知道何为家?”
孟忧将头探出衣襟,想告诉少年,家,即是和家人在一起的情感的全部。拥有它时,它平凡如柴米油盐酱醋茶;失去它时,掏心掏肝也找不回。以前他尚且年幼,一心想着逃离那个金丝笼,却在一场大难来临后,想回也回不去了。
少年叹了一口气,脚步却没落下,“那些外面来的人同我说过,家就是跟家人在一起的地方,可什么是家人呢?我不懂,我好像一睁开眼,就自己一个人生活在这里了。我从来没有和人相处过,不知道他们是不是也和我一样喜欢吃穷肉呢?”
孟忧有些同情这个素未谋面的好心少年,蹭了蹭他,想着要快点找回灵力。
前方露出了一座小小的宅院,在这个一片荒芜的凌虚之境中显得有些突兀。
“看!前面就是我的屋子了!”少年兴奋起来,加紧了步伐。
孟忧也显得有些兴奋起来,因为她闻到了一股仙力,正在前方的屋子里慢慢汇聚。会不会是元澈成仙了以后,回来找她了。
孟忧一个欢喜,从少年的怀中跳出,跌咧了几个跟头,滚落在地上。好像左腿有骨折的感觉,但她丝毫不顾伤痛,欢快的一瘸一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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