疼。
应付了两娘这边,陈越走到法光身边探问伤势。
法光正被两个雇来的闲汉用木板抬着,见陈越走到他身边,挣扎着要起来,陈越轻轻将他按了回去:“大师躺着便是,我这里没有那些礼数。身上的伤势如何了,有没有什么不适?”
法光苦笑道:“出了寺门,公子便不要唤我大师了。身上多是些皮肉伤,还能忍受的住。”
“今后可有什么打算?”陈越保持着与抬着法光的两人相同的速度,边走边问道。
法光闻言看了一眼一直守在一边的女子,摇了摇头:“本来准备攒些银钱与三娘买几亩薄田过过日子,现如今……钱物都在寺中,便当做还了寺中的恩情吧……”
那名女子见法光提到她,整了整还没顾得上整理的头发衣物,上来行礼道:“奴家宋三娘,白马村人士。”
陈越也不知道白马村是什么地方,点了点头,沉吟片刻后又转头对法光道:“你先安心在我家养伤,伤好之后若是不嫌家中寒陋屈身,便留下来做份营生如何?”
法光稍稍犹豫一阵,在他听来这个意思便是要他与陈家或者说陈越确立主仆关系了,过了片刻还是点头答应下来,对方此次对他有莫大恩情,可以说已盖过先前他救陈越那次,毕竟那次寺院还要负一定责任,他救人也是理所当然,这次陈越却是当众将他救下,甚至还帮他报了受辱之仇,若是没有他在,说不得寺中其他人也会将陈越救起,但要是没有陈越,他就算今日留得一口气在,进了公门也会被做成刺配的大案。
更何况他现今衣食无着,也实在没有更好的去处,还要对身边的宋三娘负起责任来,这么一闹,她的名声算是毁了,也不知回家之后会被家人如何责罚,他也要一份收入好早日娶她过门。
要知道此时的主仆关系绝不同后世的雇佣关系,一旦定下身份,便是一辈子都将印在身上的烙印。比如被尊为民族英雄的岳飞,曾经在相州韩家做过佃户,直到他后来手握重兵身为一方统帅之时,见到韩家后人还要恭谨行礼。
法光也是个有颇有魄力的人,既然决意进入陈家,便也不再扭捏,不管陈越的劝阻坚持起身向他行了一礼。
陈越倒没有什么主仆的概念,他的前身一直都是在家中养尊处优的纨绔子,平日也不曾关注过这些事情,记忆中没有相关的信息,这时候见法光如此郑重吓了一跳,连忙把他扶起道:“你这是做什么?”
法光以为陈越是在试探他,咬牙道:“我自幼在寺中长大,也没有俗家名姓,敢请公子赐名。”
“只是要你来家中做些活计好过了这一阵,来日有了更好的去处自去便是,弄得这么郑重干什么?”
法光只是长拜不起,一边的宋三娘也走过来劝道:“以后也总要有个俗家姓名,公子便为他取个名吧。”
陈越见拉不起法光,又不好让他带着伤就这么拜着,只得道:“也罢,你先起来,我给你取一个名字。”
法光身形一滞,心中一喜,古时候名与字是分开,一般只有读书人或者有身份地位的人才有字,陈越说要给他取“名字”,竟是要连字也一起给他了。心中想着身子却依然不为所动,只要陈越赐下名姓才肯起来,他心中已经下了决断,以陈家的家世也不算辱没了他,从先前的表现看面前这位少年公子才德手腕尽皆不俗,今后说不得会在陈家辅佐面前之人一辈子,便不愿在此时给今后的东主留下可以挑剔的地方,总要将事做得圆满才好。
陈越两世为人,说实话都还没有干过给人取名字的事,也不清楚这时代的取名风俗,情急之下只得硬着头皮道:“那好,你便与我同姓吧,又与我有恩,就单名一个恩字。”
“陈恩……”法光,此时应该叫做陈恩,口中轻轻咀嚼着这个可能要伴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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