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不轻,夯实得很,赵兴华用力的在那一串固体上掰下一小块,捻了捻,硬巴巴的,倒像那些奸商们建房子时用的水泥标耗不够的干了的掺多了沙子的混泥土块,还会磕手,把那捏碎的粉末放到鼻子那里闻了一下,微微有点发酸的味道,好像是种面食,不过赵兴华也不敢肯定,这东西,石头一样,砸过去狗都能打跑,还有人能吃这个?除去这些以外,少年包裹里的76块3毛钱的rmb倒显得一点都不显眼了……
这样一个人,居然会带着“枪”来翡冷翠?
在赵新华和那个少年面前的地上,那个少年带来的枪露出了真面目……
在土里土气的蛇皮口袋纤维材料做成的套子包装着的确实是一杆“枪”,只不过此枪是冷兵器之“枪”,而非热兵器之“枪”,在打开了那极度没有品味的蛇皮口袋做成的枪套的一部分之后之后,里面三米多长的枪露出了真容——比鸭蛋还要粗一点的枪身,闪耀着一种似铁非铁,似铜非铜的黑色当中带着一点紫褐色的冷冽光芒,充满了金属的质感与凝重感,整杆枪枪杆的中间部分非常之光滑,特别之处在枪头和枪尾,在枪尾那接近整枪三分之一长度的部分,布满了细细的鱼鳞一样参差的金属花纹,而在枪头部分,则是一个有些巨大的,张口咆哮的龙头,龙头的口中吐出一截差不多一尺长的黑色的锐利枪尖——整杆枪,给人的感觉,只有两个字——霸气——摄人心魄的霸气!
翡冷翠的男人,差不多都是从小舞刀弄枪过来的,对这些武器,都有一定的鉴赏能力,当看到这杆枪的全貌的时候,赵兴华忍不住从桌子后面绕到了前面,蹲在地上细细的看了起来,轻轻用手指触摸了一下枪杆尾部的那些鱼鳞状花纹,触手一阵冰冷,这些枪尾的鱼鳞,在实战中,就是起到抓力防滑的作用,特别之处还是枪头位置,那个突兀狰狞的龙头,所起的作用,就是让枪尖刺入人体后,容易拔出来,不会产生那种把人刺穿后人挂在枪尖后面抽不出来的意外情景,作用类似于戟上的横刺,龙头的龙口处的龙牙完全含咬住了枪尖底部,枪尖底部和枪杆连为一体,但枪尖和龙口里面有一部分却是中空的,中空的龙口部分与外面似乎有着几层特别角度的缺口,可以想象,当敌人汹涌的鲜血顺着枪尖流下来的时候,一定先被龙口饱吸,而不会顺着枪杆流下去,把拿枪的手弄得湿滑,这就取代了枪身上一般的缨的作用,龙口中空部分饱食的鲜血,通过那几个特殊的角度设计,会在枪身回抽而再次高速刺出的过程中,因为离心力的作用,像一盆血雨一样的以圆锥的角度朝着枪尖刺出的方向由龙口喷出,在影响对手视觉判断的同时,那样的情景,也足以让人亡魂丧胆……
“好枪?”赵兴华开口赞道,然后问那个少年,“这枪叫什么名字?”
“龙……龙首枪?”少年抓了抓脑袋,略略有些不安,凭借着阅人千万的过人眼力,赵兴华却在这个少年的不安中看到几分质朴和毫无心机的坦诚。
想到刚刚那两名安保人员抬这杆枪时的吃力,赵兴华用一只手拿住枪身,用力往上一拿,那枪却像是被焊在地上了一样,纹丝不动,赵兴华大吃一惊,再加上一只手,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拿住靠近枪头的部分,才勉强把那只枪稍稍抬高了一点,离地还不过几指,手上汗水淋漓,一滑,枪就落在了地上,发出一声闷响。
剧烈的喘了几口气,站起来的赵兴华不可思议的看着那个少年,“这枪到底有多重?”
“一百四十九公斤!”
“什么材料这么重?”
“俺……俺也不知道,听俺爷爷说这是大炼钢铁那些年的时候有人从山沟里捡来的,俺们那里山多,坟也多,每次山洪过后都有人会去山沟里面刨东西,经常会有一些瓶瓶罐罐和奇奇怪怪的东西被山洪冲下来,这东西就是那时候有人在一次山洪后拾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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