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夜色再一次的笼罩这座城市的时候,北市区那一片灯红酒绿的霓虹再次把龙盘江的江面染成了各种颜色,江水轻轻的流着,满江的艳影和浮华随着微风荡起的水波,碎了,又聚,聚了,又碎,柔婉迷幻得像一个让人永远不愿意醒来的梦……
江边,尽是怀着各种目的出来体验夜生活的饮食男女,大概是放假了的缘故,偶尔,你也可以在那些出入各式酒吧和娱乐场所的人中发现几张青春而稚嫩的面孔,涂着浓浓怪异的彩妆,做着前卫的打扮,男的像女人,女的像男人。
这是一个让年轻人找不到信仰的时代,横流的物欲能在一瞬间将任何一个人心中的堡垒给撕得粉碎,同时变得粉碎的,还有一个人,之所以作为一个人的心中的那点矜持与骄傲,当你发现很多人牵着的一条狗都比你的命还值钱,还更能受到别人关注与尊重的时候,你也就无所谓有什么自尊了。以前,人们常说的一句话是“狗仗人势”,而现在,你最常见到的情况是“人仗狗势”,在这样一个人不如狗的时代,要说信仰,那确实是一件只能在梦里奢侈一下的事。
这更是一个盛行戴面具的时代,每个人都有很多的面具,每个人都努力的在这个粉饰一新的大舞台上扮演着自己的角色,每当聚光灯亮起的时候,每个人都会情不自禁的来上一个赞美上帝的咏叹调――看看,我表演得多精彩!
可惜的是,台下并没有观众,所有的人都挤在了台上……
台上的很多人,无论是贫穷的或是富有的,无论低贱或是高贵,这一辈子也许就只追求着两件事,或是说只能有两件事让他们去追求:一个是满足上半身的需求――吃饭:另一个是满足下半身的需求――交配,或者说得再直白点再流氓点再没有技术含量一点,那就是――日b。窃以为后面这个要更准确一些,因为对很多人来说,他们只是在享受那个摩擦和交换体液的过程,其当事人本身并没有结合彼此基因繁衍后代的主观动机。从这一点上来说,比起狗来,人又占到了一个心里上的优势,人确实要比动物高级一些,因为动物在做那码子事的时候都是出于物种延续以及繁衍后代的本能需求。只有人,能单纯的为了快乐而去交配,还能举一反三的找到更多寻找快乐的办法。
除了快乐,我们还能去追求些什么吗?
聚光灯暗下来的时候,霓虹灯亮起来了。
不知道什么时候,龙烈血就喜欢上了这样的一种感觉捏着一杯酒,一个人站在高处,静静的看着远处,或俯视着下面那个光怪陆离的世界。每当这个时候,龙烈血就觉得自己的大脑没有半丝的杂念。脑子里清澈得就像山底下冒出来的清泉。龙烈血喜欢在这种时候思考一些问题。他的朋友和下属很多,但在这个时候,龙烈血却觉得自己甚至无法找一个人倾诉一下。
龙烈血自嘲的一笑,轻轻地抿了一点杯中的红酒。
手中的高脚郁金香花形水晶杯的杯沿上反射着远处那些五光十色的*,杯中的酒有红宝石一样剔透的色泽。酒是好货,数万元一瓶的极品法国红酒。自申海回来之后,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小胖的关系,龙烈血就慢慢的喜欢上了这种看起来像血一样的饮料,就如同龙烈血看书的时候喜欢喝茶一样,在他思考问题的时候,他喜欢的是酒,红酒,虽然龙烈血的酒量一直不好。
大兴酒店的最高层。虽然那里仍然挂着西联娱乐公司的牌子,但这里现在已经是血龙会的地盘了,外人并没有发现这里已经换了主人,在很多道上的人看来,这一个多月来,血镰帮只是重新对大兴酒店进行了一次全面的翻新而已,并无任何异常。而实际上,在龙烈血和严昌的筹划下,这次除了大兴酒店以外。血镰帮原来控制的两家酒吧也在重新翻修之列。这样做的目的是很明确的,黑社会毕竟不是施工队,在上述的那些地方彻底变成大工地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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