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章吃饭,睡觉(第1/2页)  大侠与怪盗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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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龍找了个中人租了一间2进院屋子,住了进来。有人要问为什么不住客栈,因为,我们主人公动物部下和哥们太多了,有一匹黑马,一匹黑狼,一只黑鹰,而且它们全不是买的,全是他从小养大的,他从小除了练功,最大爱好就是养动物,他本来还养只老虎,但发现老虎不擅隐藏,又食量太大,养不起,总不能像《封神榜》似的骑一只老虎坐坐骑,是威风,但太显眼了,再说这也不符合咱们的主人公职业特点——盗。

    至于为什么选这几个家伙做手下和哥们,马跑的快,你听说哪个大盗,作完案不跑,都做一件案子换一个地方,总在一个地方作案,即使你是侠盗,你的理由再充分,也有被捉那一天。

    至于为什么是狼,不是狗,因为狗的耐力太差了,耳朵也没有狼好,再说主人公长年在山上,上哪弄狗,而且咱们主人公这匹狼,牙上有剧毒,一跳3尺高,可以当好护卫。

    至于黑鹰,肯定是奔着它视力去的,顺便说一句咱们主人公门派,轻功就不是主项,属于正面加一些阵法的门派,至于主人公为什么想当怪盗,那是由于他瞧不上大侠,认为大侠全是伪君子,至于他轻功不好做案好,怎么逃跑,咱们主人公会做催眠粉和毒药,最重要的咱们主人公会潜水,是潜水不是游泳,咱们主人们可以潜到水下60米,呆上30个时辰,这是天赋,不是功夫。

    就这样咱们主人公就在这铜钱镇住下了,至于为什么上这住,当然是为财宝。

    有人听到这么说,可能会问你不说这铜钱镇很穷吗?是,它确实很穷,但就不允许一桩富贵,从这经过吗?

    说完我们主人公怪盗曹龍,说说说我们主人公的死敌大侠邓伦了,这位大侠可真是大侠,先是在铜钱镇最好的客栈住下来,之后又真的除暴安良,捉获了几个小偷,各位是小偷,不是大盗,因为铜钱镇太穷了,原来是有大盗的,别的地方,一年最少能抢个百十两银子,可在这铜钱镇,一年能抢五六十枚铜钱就烧高香了,最可气有一回哥几个去京都汴梁城潇洒,居然发现人家要饭,一天就能挣几两银子,哥几个当时就抱头痛哭了,路人就问,哥几个也实在,就把实话告诉了路人,结果路人一听他们是大盗,于是把他们告到官府,官府一听是大盗,赶紧把人捉了,之后又一听抢这么点,就随便打了几板子放了,之后这几位洗心革念,在京都当起了丐帮,打死也不回铜钱镇了。

    大侠邓伦捉了几个小偷,不过瘾,毕竟他是蜀山派的弟子,名门大派,而且最重要的是他没跟那帮老百姓说,其实他有可能接任蜀山派掌门,因为他爹就是蜀山派掌门,而且他还有哥哥是蜀山派年轻高手中最厉害的,而且他爹邓群和他哥邓超,都很宠他,最重要他哥已经娶妻生子,不愿被门派中的俗物缠身,为此他爹沒少骂他哥沒志向,没理想,早知道就不这么早答应他的婚事了,他哥邓超却总是说:‘’爹,你不还有个儿子吗?‘’

    有一天,邓伦正在满大街上找贼,口渴了。于是,来到王大爷的茶摊前,说不巧正好遇见。因为,富贵迟迟没来,而四处打探消息,心情异常烦心的曹龍也在这喝茶,当然曹龍没骑马,而是带着那匹黑狼,它唤名叫毒牙狼。因为,牙上有毒嘛。就这样两个未来的死敌,就在前江湖人士王大爷的茶摊,首次会面了。

    只见邓伦随便了桌子坐了下来,说巧不巧的就坐在曹龍对面,曹龍是个孤僻的人,除非你对他有恩,他极少愿意你坐他旁边或者对面,当然作案时除外,而且最重要邓伦这人很帅,按照曹龍说法这小子到中国惟一的女皇身边能当第一男宠,比潘安可帅多了!

    曹龍呢,本身不黑,但一跟对面这小子比就有些黑,本身不帅,跟这子比,长相就更差劲了。

    曹龍一想,这小子什么意思,跑这来选美来了,又四周看了看,发现有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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