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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甲武是个又高又白的胖子,说是胖子可能不太确切,因为他很高,比白天高出至少一头,这样的身高,白天并不知道多重才算重。这厮脾气着实不错,性子却过恶劣。

    几日后,白天用圈成实心只有大拇指长、大拇指粗的纸条写满密密麻麻的蝇头诗句给张甲武看,告诉他,字能写的这么小。张甲武带走了,正所谓投桃报李,又几日后,张甲武给白天带来了倒悬如意斋辞,那是一名女性写的诗评与感悟,更吸引人的则是优美的辞藻和凄美的故事。

    书毕竟是书,看上去很薄,实际也会很重,更何况薄的只是诗,而非故事。在书院看的书,白天没带回家。有一天清晨,张甲武笑着招呼白天过来,说:“刚才何玉琪这样。”说着把书拿起来,做出看的动作。“说‘白天真厉害啊,这样的书都能看下去’。”白天脑海中霎时现出何玉琪翘着腿抬着头的景象,也跟着无奈地笑了笑,心里却有些莫名其妙,自己确实看了,但更喜欢华美文章,情情爱爱的难道不应该是姑娘们?如若不是,那她们喜欢的是什么,她们一天到晚都在做什么?白天觉得她可能只是不喜欢诗,但故事必然还是喜欢的,便将书放在更明显的地方,希冀她打开来看看。

    倒悬如意斋辞有很多本,白天依着一定的速度,一本本借来全都看了。然而书是借的,那些纸条却没打算还,时隔许久,白天想起这事,想张甲武讨要,这厮便舔着笑脸,说:“以后万一你成了书法家,这些字儿一拿出来,都可值钱了。”滑稽的理由无法斑驳,因为反驳凭的是道理,一时语塞,白天也只能这么放了过去,只是看他夸张的表情,究竟是不想拿,还是不想拿,心中有些晦暗难明。

    我想做侠客啊,白天心道,侠客应该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自己一时却留下了那么多字。如果一定要留下些字,白天希望是很多年后,当书法大成字千金时,只留下寥寥数字,而当有心人寻来自己练字的踪迹时,会发现自己什么都没有,就仿佛天生写得一手漂亮字一般。

    天纵奇才啊。

    一生无瑕啊。

    白天只是个凡人,一个身心都有肮脏和坑洼的普普通通的凡人,但这不妨碍他尽量让自己变得干净,哪怕那些干净最初只是给别人和自己看的,最后也变成了想要真正的干净。

    那些纸条,很有可能在某次清扫时被扔掉,而如果很久都没被扔掉——就像白天自己小盒子里的珠子和石头一样,那暂时也没办法,只能容后再说。

    想写好字就要练好字,然而炭笔没用,毛笔难洗,纸墨虽然不贵,但铺展开来依然麻烦,在官道一里外的新道上,白天拿着细长坚韧的枯杆,边退边写,两只脚不离地,而是在地上拖着,拖得长了,那两条足迹就变成新字的一部分,佛字有三竖,要填一个人旁,道字则正好。

    一旦写的东西产生了什么关联,他就想把关联继续下去,下一个字可能是儒,也可以是儒,但下一个呢?白天想了想,不知道还能写什么,索性便不写了,欲将换个思路,思来想去无果,只是看上面那两个字越发不顺眼,便将两字用脚摸了,在下面重写了道、佛二字。写这二字时心不静,故比之前的还丑,便在下面不断地写,写了十余次,愈急则愈丑,愈丑则愈急,到最后白天也知道自己今天已静不得,便斜拖着枯杆来回跑了一轮,一轮不够,再跑一轮,将字迹划掉。

    写字便是写字,只要真心想练,再快也慢。若是就着天色归家,秋冬还好说,明年春后,日色渐长,长辈早晚会问自己留在书院渐晚缘何,到时候便难以回答,更是麻烦,于是白天便慢慢走着,走得很慢,拖到那个自己以为能一直用着回去的时间。

    走到与另一条官道交叉之处,双马并驾的连纵马车从面前经过,虽是一路小跑,但好像也很慢,白天,趁着四下无人,指着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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