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十九章 熟悉的声音(第1/2页)  欢迎来到诺曼兰城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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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云当时想死的心都有,恨不得立刻找个缝钻进去,他怎么会问出这种问题,这不就让他室友知道他是个妹手软了么?

    不行,绝对不行!

    凌云当即决定要找个女朋友,要求不多,好看就行。

    但现实往往事与愿违,直到毕业的分手季,凌云才找到了自己的初恋女友--王晨曦。

    从时间上来说,他似乎真如父母教导的那样以学业为重,读书时真的没有谈过恋爱。

    不过读书时不谈恋爱这点凌云倒也可以接受,毕竟比起女人,他还是更喜欢游戏,毕竟游戏不用花那么多钱……真的。

    但恋爱归恋爱,刚毕业那天就向他催婚是几个意思?

    从毕业那天开始,他父母就一直让他早点结婚,恨不得当场就抱上孙子,好几次都催他将晨曦带回家给他们看看。

    上学时禁止谈恋爱,毕业后就立马要求结婚,这究竟是闹哪样啊!

    你们这是把自己儿子当大帅哥、大明星还是有钱富二代啊!

    “才刚毕业一年,我们的确有点急了。“凌坚点头道,但仍未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小年轻还喜欢多多培养感情,不能着急,先认识认识,处了一年半载,到时候生米煮成熟饭……“

    “我饱了。“凌云迅速将饭扒完,放下筷子道:“我先出去跑步了。“

    凌云起身回房间换了一身跑步的行头,打声招呼后便换鞋出门。

    “小云,刚吃完饭跑步对身体不好!“凌兰芳关心道。

    “没关系,我阑尾割了!“凌云的声音从门外传来。

    “小云他阑尾割了?什么时候割的?“凌坚问道。

    “我也记不清了,或许是在大学的时候割的?这么大的事怎么也不跟我们说说,这孩子……“

    ……

    凌云一身轻便的行头出门,进行过简单的热身后,便开始一小段距离的慢跑。

    “肚子好像真的没有那种饱腹感?“凌云摸着肚子道。

    喝了体力药剂之后,他的食欲和消化能力都变强了,即使刚刚吃过饭,他肚子里的饱腹感也立刻消失,但却不饿。

    他感觉现在的自己就是一头洪荒巨兽,怎么样也吃不饱,身体里蕴含着无穷无尽的能量!

    “现在跑步应该不会得阑尾炎吧?“凌云心里祈祷,开始了今天最后的锻炼--慢跑10k。

    起先还是很慢的配速,大概跟走路差不多,这样的慢跑在现在的凌云看来,就真的跟走路一样轻松,无论跑多久都不会累。

    于是凌云提高速度,用十公里每小时的正常配速开始奔跑,但跑了三公里后,他还是觉得没劲,将速度又提高到了十三公里每小时。

    最后,凌云用十五公里每小时的速度跑完剩下的一半才力竭。

    “哈……这也……哈,太夸张了吧……一下子就这么高的配速,哈。“

    凌云喘着大气,难以置信地看着手机上显示的最终用时道。

    他一个大学体测一千米才堪堪过关的死宅,竟然只花了47分钟就跑完了一万米,而且似乎明天还能继续的样子?这也太夸张了吧!

    “呼~“凌云擦着额头上的汗珠,望向周围道:“这里是哪?“

    为了检测自己的极限,以及尽量减少呆在家里听父母唠叨的时间,凌云采用了特殊跑法--乱跑一通。

    他不管自己跑了多久,会跑到哪里,在遇到红灯时立刻就转弯继续跑,丝毫没有停顿,只为测试自己的极限体力。

    最后这样乱跑一通,他似乎跑到了一个人流量巨大的商业街。

    “这样也好。“凌云气息已经平稳,看着周围川流不息、莺莺燕燕、恩恩爱爱的人群,他真想……喝杯奶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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