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体很冷,心却更冷,他微微仰头,发现t市已经下起了今年冬季的第一场雪。
洁白的雪花,飘在他绝美的脸上,宛如刀割一般,他疼的无法自已。
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冷空气顺着他的鼻腔,灌进了他的肺里。
冷风如匕,凌迟着他的肺部,和五脏六腑旆。
他觉得,他快要死了,心酸、愤怒、懊恼还有悔恨,五味陈杂,他从来没有像今天这么丢脸过。
走在大街上,他仿佛一个没有实体的魂魄,只是快速的走动,没有目标,也没有将来。
不知道走了多久,他觉得自己已经被冻的麻木,于是随意进了一间酒吧。
他一向不嗜酒,只是这个时候,没有什么比酒更能让他麻醉自己窠。
于是一杯接一杯,他喝了起来,喝到酒吧打烊的时候,他已经分不清自己是谁。
索性,他还记得买单,于是将钱包放在酒吧的吧台上,他独自一个人,踉跄着走了出去。
可是这样寒冷的夜,他应该去哪里呢?
他心爱的女人不要他了,他已经没有家了,他,无处可去。
忽然之间,就想起他初见她时候的情节。
那个时候,她读初一,娇嫩的仿佛春天的花、蕊,提着重重的行李,她拒绝任何别有用心男生的帮忙,只是凭着自己瘦弱的肩膀,将行李全部搬进了女生宿舍。
后来,她被评为学校的校花,只是她这位校花,并不怎么爱亲近同学,她总是穿着一件简单的白衬衣,然后坐在窗户旁边,盯着操场上那俊美非凡的男子。
后来,他知道,原来她喜欢靳言忱。
她的眼光,总是追随着靳言忱,她看见靳言忱在操场上挥汗如雨,会忍不住弯起了唇角。
她看见靳言忱在食堂打了一份竹笋炒肉,她会跟着一起喜欢上竹笋炒肉。
她看见靳言忱报了学校的散打社团,她也会进入这个社团做了拉拉队长。
总之,她的生活轨迹,似乎全部围绕着三个字,靳言忱。
心里不是不嫉妒的,只是再嫉妒有什么用?
他身体一直不好,从小到大都是文文弱弱。小时候一场大病,几乎要了他的命,于是他连多跑几步,都成了让家人提心吊胆的事情,那个时候怎么敢奢望自己能像靳言忱那样,挥汗如雨的跑在篮球场上?
他不时的逼迫自己,不要去想她,不要去渴求这样一份,根本不可能的爱恋。
只是爱情这东西,一旦生根,就很难移除。
有谁知道,他没日没夜的锻炼身体,只是为了有一天,在篮球上潇洒奔跑的身姿,能够被她看见?
有谁知道,他不辞辛苦,几乎死在散打场上,目的只是为了让她多看自己一眼?
又有谁知道,一沾竹笋就会过敏的他,有一天也会爱上竹笋这个东西?
不为别的,只是因为,她喜欢。
不管她喜欢的是靳言忱,还是她原本喜欢的,就是靳言忱那种,喜欢篮球,热爱散打,爱好竹笋炒肉的男子,他都不在乎。
他可以尽力的让自己,变成她喜欢的那样,只因为,那藏在心里,原本朦朦胧胧,现在已经生根发芽的爱情。
可笑的爱情,也是可怕的爱情。
曾经爱情离他那么远,他可以独自忍受孤独,只要每天能够在篮球场上打球,能够在散打场上打倒所有对手,能够吃上一份热气腾腾的竹笋炒肉,他觉得一切够了。
他宁愿忍受他一个人的爱情,也不要在三个人的感情中,挤来挤去。
一个人的爱情,纵然酸涩,但是三个人的爱情,绝对太挤。
所以,他才一直的压抑自己,只要她过的好,他可以当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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