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楼,屋子超级朴素,朴素到不如浪涛派最低辈分弟子的小竹屋,不过上有盖,下有床,被子都省了,也算凑合,待曾小可坐下,急忙站起来。
他不小心摸到床铺,褥子怎么是湿的
好吧,再看屋内东西,似乎大多湿润,唯一的木桌虽清漆完整,却也顺着桌腿流泪,地脚好像已经发霉。仔细闻两下,霉味又更重些。
“妈的!”曾小可咒骂归咒骂,只能继续凑合。
不合口味的饭菜,爱答不理的死鱼眼店小二,胖乎乎带着羊膻味道的山羊胡掌柜,到处都摸起来湿漉漉的客栈,又潮又热的蒸笼天气,还有疼起来火辣辣麻痒的屁股和双腿,一切都能让人抓狂,不过曾小可的十八天无疑过着更可怕的日子,他吃饱后觉得幸福感还不错,应该是有比较才有偏差。
出乎意料的平安!
第二天早,曾小可狠狠心,决定吃饱再走,谁知道便是如此简单的诉求,差点让他后悔莫及。
不论多大的城镇,客栈这类的地方有共同特点,便是绝不怕住客晚上吃的太多,早上吃的太油腻,反正也吃不死人,虽然这里的菜谈不上油腻,不仅清淡的可怕,而且有点甜,但架不住曾小可有钱,把专门用来行走江湖的大锭银子亮出,在某些时候,想要早上吃狗熊都能能给你油炸端上来。
两盏酒暖身,曾小可满怀期待的等着,他先喝点酸辣汤开胃,慢悠悠的端着碗抿。
可惜,菜没等全,居然有武林人士来了。
先入门的是个有些胭脂气的公子哥,长得白净,手里拿着扇子,他穿着对襟浅色长衫,却不那么干净,要说从哪能看出来他是武林人士,只因为公子哥腰上挂一把镶满宝石的长剑,剑穗好像是金丝公子哥挺急切,直奔掌柜,随手掏出银票便开间上房。在公子哥身后还跟着个俊俏姑娘,虽然肤色略黑,看起来似乎不太年轻,三十左右,发髻倒显示她未婚嫁,不过这姑娘身上一股生人勿近的气息,让曾小可很想直接离去。
现在走太明显了,曾小可安慰自己,心道吃片刻再闪人吧!
很快,公子哥也吆喝死鱼眼店小二,他找个座位准备吃点东西,哪知身边的姑娘出声提醒“不宜节外生枝”。
姑娘的声音较尖锐,算不得难听,总之曾小可埋头苦吃,几乎端上来一盘,消灭一盘。
油头粉面的公子哥四处打量,觉得坐在附近猛吃的那人穿的像个皮货商人,便也不在意,扭头道:“小姨,逃到这儿就安全了。”
“安全”
话是从门外传入,随之进来的还有个高大身影,而很有沧桑感的男人似乎背着大剑,再入一步笑道:“想不到地规派的艳绝公子也有慌张的时候!”
“人情张,你不要欺人太甚!”公子哥虽然有些怒,却是带着笑意说话。
老张随便走过来,把长达七尺宽数寸的大剑扔在旁边桌上,笑着坐下道:“你从北方一直逃到落凤城的潜龙客栈,不要说是你们地规门的地界吧?小二,来坛酒!”
死鱼眼店小二懒得搭理,随口道:“客官等我伺候好这桌的!”
似乎是故意激怒老张,艳绝公子(也就是和张寻在半年前在客栈对峙)的陶艳绝点下十几道菜,还特别慢。
“妈的,总算找到你们!”
门外又有男人大呼小叫的冲进来。
曾小可眼角突突跳,哪怕感觉吃的差不多了,却也不敢随便逃走,因为得有个由头!至于来人,却是一只眼睛半眯着,眼神不好的刘恩,他虽呼喊着进来,却发现形势诡异,便踟蹰不前,盯着陶艳绝不说话。
“麻烦这位客官让让,堵在门口算什么”山羊胡掌柜的在旁喊着。
刘恩不明白,到老张身边坐下道:“这有蹊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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