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整天冯小义都是在惴惴不安中度过,经过无数次的验证后,冯小义也发现一个现象,他体内的神元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
但是,要如何修炼出更多神元,他却毫无办法。
冯小义拖着疲惫不堪的身子回到了家中,泡了包面端到阳台边吃边看风景,思索着要如何才能修炼出神元。这是他自小就养成的习惯。
对面阳台也站着一个十多岁的小女孩,她正跟着平板电脑读英语。这也是小女孩四岁开始就培养出来的习惯,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雷打不动,好几次冯小义见她病得很重都坚持不懈。
因为自己喜欢的女孩英语成绩出色,冯小义也爱上了英语,他的英语成绩是班中男生前三的存在,所以每次小女孩朗读英语他都听得津津有味,兴致来了还用英语跟小女孩交流几句。
这次小女孩的学习内容不是朗读课本,而是一首节奏轻快的英文歌曲。
这首歌曲也是冯小义最喜欢之一,平时在无人的地方也爱哼上几句,这时也忍不住跟着轻声哼唱。
跟着歌曲唱了一遍,冯小义就返回房间添加辣椒酱,嘴里仍然哼个不停。
正哼着,冯小义拿着老干妈的手停在半空。他有种错觉,却想破脑袋都没想出个所以然来。
冯小义哼着歌曲往泡面里倒着辣椒酱,突然一道亮光掠过脑海。他有些不敢相信地哼喝着,然后张大了嘴巴半天没合拢上。
对于自己的记忆力,冯小义是再清楚不过。
他是那种懒得花费脑细胞在没有实质意义的事情上的,尤其是看到书就想睡觉的人。
除了英语和自小就爱好的美术,其他科目成绩都烂得一塌糊涂。
为了想让自己暗恋的女孩注意自己,才硬着头皮啃英语书,死记硬背,那其中的辛酸有谁知?
可是,刚才他只听了一遍那首英语歌曲,竟然把歌词一字不差地记住。
尽管对这首歌曲很熟悉,但是要想在只听一遍的情况就把它完全记住也是不可能的。
自己的记忆力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厉害?
为了证实心中的疑惑,冯小义顾不得吃泡面,从饭桌上拿来一本街头免费发送的杂志,对着其中一篇文章默读,然后合上杂志,拿出手机把自己的背诵录音,再一对照,竟然一字不差。
“这是不是在做梦?”
冯小义仍然无法接受自己突然从一个痴笨变成天才的事实,狠狠地咬了一下手指头,痛得他龇牙咧嘴,眼泪都差点儿掉下来。
“难道这也是天下摔下来的异能之一?”
冯小义惊喜过后,只觉得自己的头大如斗,不然除了这还有什么能证明这突如其来的转变?
想通了这一点,冯小义心中充满了前所未有的自信,而因为这自信,他整个人的气质也开始发生了蜕变。
吃过晚饭,冯小义出了家门去散步,仍然为如何才能修炼出神元而苦恼不已,当他路过城中村的一条巷道,突然前面骚动起来。
不等冯小义弄明白怎么回事,一个跟他年纪相仿,面如土色的高个子正向他这边狼狈逃窜而来,后面有几个手持水果刀和钢管的阿飞紧追不舍。
冯小义一惊,他觉得自己浑身有着使不完的劲儿,却连花拳绣腿都不会,第一个念头就是躲得越远越好,免得惹火烧身。
他正要拔腿就跑,一声“哎哟”的熟悉的悸痛声传入他耳朵。
“武林!”
冯小义又是一惊,一看那正被几个阿飞逼到角落里狼狈不堪的高个子正是他的邻居武林。
两人在小学二年级至初中三年都是同班同学,却一直看不起对方。
武林看不惯冯小义的懦弱无能,被女生欺负都不敢还手;冯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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