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章 大学(三)(第2/8页)  纵有疾风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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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的协议明显是违法的,导致协议和婚姻关系都无效。协议既然无效,那就不用履行。”

    还未思考太多,湛晴便听到另一个女生站起来反驳道:“你的大前提就错了。法律没有明确禁止不让同性恋者以任何方式结婚,法无禁止即自由。”

    “那你去民政局试试人给不给你结啊!”说完,这男生还笑了一声:“同性恋者大张旗鼓想结婚还违背了公序良俗原则……”

    湛晴看着那女生说完默默地坐下,尽管面有怒色,却似乎并没有进一步讨论的意思。

    她留着接近板寸的头发、穿着也偏中性,本棱角分明、锋利的脸,在周围人想要隐藏却还是忍不住打量的目光中,变得那么脆弱。

    许是出于对这份脆弱的心疼,也可能是因为自己曾做过同性恋者生存状态的调查,有责任为他们说话,湛晴“噌”地一下站起来,看着那个男生,掷地有声道——

    “既然刚那位女同学说’法无禁止即自由’,那么不能登记成就不是同性恋者的错。英国、澳大利亚、我国台湾地区等等世界上很多国家、地区的法律都规定同性恋合法,权威科学机构也早就证实同性恋和生理缺陷无关,他们和异性恋者一样都是平等的人,他们在一个没有明确反对他们结婚的国家,努力争取自己的幸福,怎么就错了?”

    “不是人人生而平等吗?人们可以接受生来就有各种缺陷的人,可以赋予他们同情、理解、包容,为什么不能同样对待没有做错任何事的同性恋者?”

    “还有你刚说的公序良俗原则,请问法律有明确说同性恋违反公序良俗原则吗?没有的话,你就不能轻易下这个结论。校朝阳杂志社在上个学期在大学城做了一次大学生对同性恋的态度调查,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学生是表示支持的。这么多人支持,怎么能算是违背了社会意愿?!”

    “怎么没有调查到我呀!”那个男生的声音里带些玩笑。

    湛晴可没打算和他开玩笑:“大学城有十几万人,为什么就一定得调查到你,你把自己看得太重要了。”说完,还甩了那男生一个白眼,才坐下。

    刚没坐稳,湛晴就听到老师的声音传来:“那么这位女同学,你对这个案例涉及婚姻法的部分怎么看?”

    陆陆续续有同学转头来看自己,湛晴觉得这就像在常做的那个十分尴尬的梦里——梦到自己没穿衣服便来上课,不巧还被老师点名,频频被同学盯着看。可是能怎么办呢,只能硬着头皮上啊!

    正当湛晴准备站起来的时候,楼凡希按住了她,并站起来,一字一句地说道——

    “这个案例我们昨晚一起讨论过,我替她回答。

    我们认为,本案男方的财产返还请求,不予支持。

    首先,双方婚姻关系无效;双方虽在结婚证的取得和形式上是合法的,但实质内容违背了夫妻生活内容必须真实、自愿的原则。

    其次,双方缔结的婚姻协议无效;具有效力的婚姻协议应合法,但这份协议违反了婚姻法“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规定,也并非夫妻双方的缔结婚姻真实表示,而是通过合法的形式掩盖不合法的目的。

    但是,该协议是双方自愿签订,符合合同法要求,可以视为一般民事合同。

    根据合同法规定,单方提出解除合同,另一方可以根据约定的违约责任请求赔偿,已经自愿履行的部分不予返还。本案的协议未约定违约责任,男方在第一年给予女方的十万元是出于自愿,故不予要求返还。”

    湛晴只觉得所有的字都能听懂,但连起来之后就不懂了。

    她看向娄梦佳,丝毫未见其面露难色,不禁暗生佩服。

    却对说这番话的楼凡希各种嫌弃——就不能说人话么?非要飙法律术语,这俗话说的好,学艺不佳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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