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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第一天的六个小时,厚积薄发,书剑恩仇录竟然是写了一万五千字,这个字数,若是和李明辉平时的写作相比起来,那无疑是差了太远了,但是和之前写作书剑比较起来,无疑是一种巨大的进步,这个进步对李明辉来说,已经是很满足了。
书剑恩仇录,总共也就是五十万字而已,想想看,这样一来的话,月底前完成书剑恩仇录的写作,这是没有丝毫问题的。
因为越是向后,李明辉的速度只会越快,虽然说是无法达到飘渺之旅那般变态的速度,但是媲美普通网络写手的时速,却是没有丝毫的问题!
这无疑是恐怖的,要知道书剑乃是需要查找很多资料的以历史为大背景的武侠小说啊,需要的东西太多太多了,五十万字的书剑,所包括的人数,却是有着上百人之多,由此可见,这本书所蕴含的信息量是多么的大。
而且这么大的信息量,还要用简单好看的文字,描述出来,这对于文学功底可是一个很大的考验,不过这一切都是难不倒李明辉的!
之前数个月的文字积累、数个月的文化知识积累、数个月的文学底蕴积累,都在这一刻开始厚积薄发,因此才是有着越写越觉得得心应手,越写越觉得快速自然的感觉。
一气呵成,爽快的不行。在十二点多的时候,就连李明辉自己在看到码字软件上面的字数统计只是,都有种巨大的惊喜感觉,实在是太给力了!
“哈哈,果然我之前的选择没有错。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之前的忍耐,之前的寂寞,之前的积累,都是统统没有白费,梅花香自苦寒来。正是因为我的积累,我一个月的外出游历,才是让得现在的我,可以将书剑完美的写作出来,而且这速度还是如此的快速!”
激动、惊喜这一刻都是无法表达李明辉内心的情感了,现在的他只有一个感觉那就是狂喜。感觉自己的一切努力都完全值得了。
“哈哈,一万五千字,今天晓婉妹妹又可以看个痛快了,不知道我描写的香香公主,她是否满意呢!”
作为金大师笔下最美的女子,容颜绝丽,明艳绝伦。秀美之极,如明珠,似美玉,明艳不可逼视。在剑拔弩张的最危险的时刻,香香公主出现在清兵和回部两军对垒的阵前,其人间所无的美貌,竟让数万军兵目瞪口呆,消失了斗志。这惊为天人的描写,动人心魄的笔触,令香香公主的美丽奇迹般地笼罩着魔云幻雾餐露食英。牧羊嬉戏,她是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冰清玉洁,倾国倾城,她是回疆雪域的一朵良苑奇葩;同族男子不敢正视,潇洒家洛呐呐无言。兆惠亲兵忘情丧命,香香公主,圣洁的天使。
由此可见书中香香公主的美貌,是多么的让人心醉,金大师笔下第一美人,的确是非同凡响。
“她是回僵第一美人,乃是她本民族人民心中的女神,而晓婉妹妹是哥心中的女神,正是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啊!”
想到叶晓婉的美丽可人,最重要的是那几乎是完美的性格,李明辉心里就振奋的不行,因为就是这样的女神却是倾心于他啊,这让他如何不骄傲呢。
女神啊,而且并不是网络上那种炒作的女神,叶晓婉的魅力,的确是让得李明辉惊异,要知道作为四九城的四大纨绔公子,陈光明这厮,可是给李明辉说了许多关于他表妹叶晓婉的事情的,目的不知道是什么,或许是为了让他感到压力,或许是为了让他不要辜负叶晓婉,总之的就是一句话,无数的年轻才俊,都是纷纷拜倒在叶晓婉的石榴裙下,而最终却是让得女神倾心于李明辉,他的语气之中难免带着极度的羡慕嫉妒恨的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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