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六百五十七章 花魁们的黄金时代(第2/3页)  山沟皇帝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此外,御书房除了现有的五名值班大臣外,还有行走大臣八人,一共十四人呢,明王朝的内阁成员可没有这么多,那么是明朝的军机处,也是没有这么多人的。

    大唐王朝这种在外人看来有些复杂的行政体系,其实如果透过现象看本质的话,那么就会发现,实际上这都是李轩为了集中皇权所做的努力。

    皇帝本来就能够直辖十三部以及其他机构,但是又搞了一个御书房来进行制衡,同时还有一个翰林院。

    同时还有一个非常非常关键的一点就是,大唐王朝没有科道言官这种体系,任何机构以及个人都没有封驳圣旨的权力。

    李轩如果相对下某一道的话,正常程序是通过翰林院起草,李轩盖印,御书房值班大臣盖印,然后呈送十三部详细执行,或者再呈送到地方。

    然而如果这个环节里,任何一个环节出了错误的话,李轩都是能够直接绕过并直接下令的。

    比如说,御书房不同意的话,李轩会直接让翰林院给十三部下旨!

    如果十三部不同意,御书房可以直接发令给各地方以及十三部下属各司。

    如果御书房以及十三部都出问题了,李轩能够直接绕过他们,直接以翰林院掌控全国军政事务。

    哪怕是翰林院都违背皇帝的意志了,那么李轩依旧能够直接下圣旨給地方的方式来灌输自己的意志。

    也就是说,哪怕是翰林院c御书房c十三部集体造反,李轩都能够有效的掌控军政事务。

    至于军权,更是被李轩牢牢的抓在手里,军政分离的情况下,任何和军队有关的事务,都是李轩直接交代给枢密院以及海军统帅部的,此外,大规模的战略,更是需要李轩的亲笔圣旨才能够展开,哪怕是枢密院以及海军统帅部,都是没有权力直接开战的。

    比如上一次攻打濠镜的葡萄牙人,能够下令开战的,只有李轩,当然了,李轩是不可能直接到当地下命令的,而通讯滞后,所以李轩是会提前派遣专门的传旨钦差携带圣旨颁发命令。

    同样的,这一次大唐商律的制定,李轩依旧和以往一样独断乾坤!

    这商律能不能颁发,什么时候颁发,只能是李轩来决定。

    不过前期的工作,商律的详细制定李轩是没有时间来处理的,乃是内阁的法务部和商部经过商议后,并请示了李轩能的意见后,由法务部负责起草的。

    李轩看到这部厚厚一大本的商律后,虽然有些头疼,但是他还是仔细看了起来,他需要知道法务部制定的这一部大唐商律,到底合不合格,有没有听从自己当初的提议。

    大唐王朝的律法,前期基本都是照搬大明律的,不过后来则是进行大范围的改动,一些不符合大唐王朝实际情况的就是被删改了,而如今的大唐商律,也是有着大明律部分关于商业的痕迹,不过已经是很少了。

    整个大唐商律,分为两大部分,一个是对商人的规范,称之为商人律,而另外一部分,则是对经营主体,也就是公司这一类机构进行的规范,称之为公司律。

    前者商人律一共拥有十八条,很多都是通常意义上的规范,但是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商人律里并没有和明王朝里那样,强行规定要入商籍,并且禁制商人参加科举的权力。

    因为作为大唐各项律法的总纲,大唐律早已经是在第八条明确规定:大唐子民按其所愿,皆可从事种地c读书c从军c经商c为官等行业,任何人不得阻拦之,也就是说,这一条实际上是废除了朱重八搞出来的什么籍贯区别对待的制度。

    但是这个时代,对于贱籍的歧视还是存在的,只不过没有明文规定而已,而是社会上的整体风气,如戏子等下九流的人群,他们的社会地位从古至今都高不到那里去,在大唐王朝治下也不例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