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百零一章 花残剑(第1/2页)  废柴凰女不为妃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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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叫什么名字?”霍倚天已经问过三十遍了,所以斗笠第三十次拿起桌上的酒杯,喝了一口杯中的浊酒。

    “泉香而洌,酒浊而醇,”老者道,“茶易清。” 说罢捧起面前的茶盏,啜了一口盏中的清茶。

    “我想跟您学剑。”霍倚天说明来意。

    “为什么想学剑?”斗笠好像听到小孩子闹脾气一般不放在心上,抬眼望了一下远处的歪脖树,又拿起桌上的酒杯,啜了一口,“我再给你说段故事吧。”

    斗笠颠三倒四的讲了起来……

    从前有户人家,富甲一方,夫妻两人积善行德,在五十岁那年生下一个儿子。儿子很快长大了,他不喜欢金银财宝,也不喜欢漂亮的姑娘,他唯一爱做的事情是虐待动物,猫狗鸡鸭,先是自家里的,再是左邻右舍的。

    猫被他剪了胡子,剁掉尾巴,从阁楼上扔下来,摔死了;狗被他从窝里蒙到了坟头,活活吓破了狗胆;驴被他拽掉耳朵,骑断脊椎骨,口吐白沫倒地不起;鸡被他绑住了双腿,拍了一整天的翅膀也没能飞起来,一个趔趄栽进阴沟里淹死了;鸭被他缚满炮仗,炸破肚皮一命呜呼……

    他父亲气得昏了过去,从此高卧在床,几个月后就辞世了;他母亲在办完丧事之后,也追随而去。

    那天晚上,他在家中佛堂反思了一夜,第二天早上便去了几百里外的还冤湖。他在湖边静坐了七天七夜,身下的青草都被压得泛了黄。几十只鸡、几十只猫、几十条狗、几十头驴的冤魂从湖中冒出来,化作了几百只跳蚤几百只臭虫几千几万的蚊子,它们叮在他的头发上,脖子上,大腿上,拨开层层的毛发,刺进他的身体,然后血就出来了,从几百个孔几百个洞几千几万的穴里流出来,滋润了底下的青草,又从青草的间隙里、泥土的缝隙间流了过去,流进还冤湖。

    第一天湖水就变得红了,第二天变得鲜红了,第三天变得赤红了,第四天变得深红了,第五变得暗红了,第六天变得殷红了。

    到了第七天,他身上的血液已经差不多流光了,他的皮,包着他的骨,就象是一具骷髅。

    在第七天那轮夕阳落下去之后,他摇摇晃晃地从地上爬起来了,说出一句话:“得饶人处且饶人。”

    斗笠讲完这个笑话,再没言语,桌上的茶已经冰凉了。

    霍倚天忍不住追问道:“之后怎样了?”

    “没有之后了。” 斗笠将杯中的凉茶一饮而尽。

    霍倚天不死心,“怎么会没有了?”

    “之后他就倒在地上,闭了眼睛,死了。”

    “死了?”

    “是的,死了,”斗笠道,“谁都难免会有一死的,从他出生那天起就注定了。”

    “我来是想跟您学剑的。”

    “我知道,”老者点点头,“多年前,也有个像你一样的小伙子跟我说过这句话。”

    “您是不是也问他:‘为什么想学剑?’”

    “是的,他说:‘……学剑的理由有很多,但他只想报仇!’”

    霍倚天看看面前的空杯子,起身替斗笠添满酒,嘎声道:“不错,学剑的理由有很多,但我只想报仇!”

    “我再给你讲段故事吧,”斗笠看了霍倚天一眼,“这次是跟剑有关的。”

    多年以前,江湖中气焰最盛的要数纵横中原的“日月盟”,盟主就是古木夕阳。他的七七四十九路狂风剑,使的出神入化,据说当世已难遇敌手。他在一年之内击败了武林中十二名一流的剑客,包括武当掌门九玄,一夜成名。

    他喜欢杀人,已成了一种癖好。他通常都会选在某个黄昏,抓一个不顺眼的人,把他带到一株古木下,背对着半轮夕阳问那个人:“你知不知道,为什么天边的彩霞,看起来总是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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