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好的时候,世间万物都会是美好的。一整天,童诗诗和凌隽一都在愉悦中度过,虽然两个人还是不攀谈,不言语。但是彼此间的气愤很是融洽,在犹如城堡般的别墅里,心情很是轻松。
度过美好而轻松的一天,迎来清晨的阳光,新的一天就开始了。还要继续的生活,继续的工作,继续的奋斗,继续的伪装。其实每个人都带着不同的面具生活。
有时候是为了名誉利益,有时候是为了保护自己。不管怎么样,带着面具的人生,才是丰富多彩的生活。
不知道为什么,凌隽一最近迷恋上做公交车,一早就要求着童诗诗一起做公交车上班,让童诗诗心里有些安慰。至少这样,两个人的距离会稍微近一些吧。
童诗诗坐在靠窗的位置,凌隽一坐在她的旁边。俊男美女总是容易吸引人的目光,尤其是凌隽一这样带着一身王者气质的男人,引得车厢内,无数的女人侧目。
“叔叔,你真好看。”一个只有五六岁大的小萝莉,打量着凌隽一,开心的说着。
“谢谢,你也很漂亮。”凌隽一对这个突如其来的称赞,很是开心,而且这个小女孩大大的眼睛,很是漂亮。心里在想着小时候的童诗诗是什么样子的呢?
“叔叔,你的女朋友真漂亮,比电视里的明星还漂亮。”童诗诗听在耳朵里,并不接话。竟然连这样小的小女孩都误会他们是情侣,让童诗诗觉得很是尴尬。
“是啊,你长大之后也会和她一样的。”他不仅仅没有因为误会而生气,反而很享受的样子。
看一眼童诗诗,她全神贯注的看着窗外,嘴角一抹微笑爬上脸颊。这样的生活,是他所喜欢的。
一路凌隽一都在和这个漂亮的小萝莉聊天,童诗诗是非常喜欢孩子的,但是怕小萝莉会误会,就一直没有开口,时不时的偷偷看着聊天的一大一小。
她在心里想着,凌隽一以后会是一个疼爱孩子的好爸爸。
凌隽一侧目看着童诗诗,她像婴儿最初时那般纯洁无暇,长长的裙子包裹住她的身体,她看起来像个婴儿。
淡淡的体香漂在凌隽一的周围,这种味道竟也和婴儿身上的奶香有些相似,他深吸了一口气。
靠的,那么近干什么?
童诗诗一副富家公子调戏良家妇女的表情,让凌云一很是尴尬,赶紧扭转头,不再看她,心里也忐忑的跳动着。不管心里再恨,面对童诗诗,他还是抑制不住自己内心的冲动。
为了不让公司里的人继续误会,童诗诗在凌隽之前,快步的想公司里走去,看到她倔强的背影,马尾随风摆动,凌隽一觉得这样的童诗诗很是熟悉。是初相识时候的美好感觉。
刚到公司门口,童诗诗就有种不祥的预感,记者们此时正像是蜂蜜一样全部集中在门口。
看到她就立刻蜂拥而至。
“童诗诗小姐,昨天有人看见你带着凌隽一的爱犬如意从凌宅去市场买菜,请问这条古牧犬是不是成为你和凌隽一先生之间的爱犬?”
“请问,你现在是在和凌隽一先生同居吗?”
“为什么你会出现在凌总裁的别墅里?”
“……”
一系列犀利的问题,让童诗诗无言应对,从没有遇到这样阵势的她,心里无比的慌张,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可是记者将她团团围住,让她逃脱不得,像是任人宰割的羔羊,孤单无助。
“请问,童诗诗小姐,你是不是凌先生的情人。”
这个问题一出,所有人都哗然,此时在公司的大厅里,无数同事来往路过,竟没有一个人来替童诗诗解围,他们似乎在等待着看童诗诗的笑话。
童诗诗红着眼睛死死的瞪着他们,今天果然不该出门,倒霉得难以言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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