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永丰二十二年,北方重镇太和镇。
胡云睁开眼睛,发现自己已经来到了大草原。
而且自己的衣服已经换成了本地的装饰。
眼下的太和镇,是军管重镇。
因为大明皇帝朱成率军三十五万,御驾亲征达旦。
胡云站在城外,犹豫了半晌,要不要进去?
草原上的夜,非常的寒冷,不进城,自己肯定是活活地冷死。
可是,自己什么身份证明都没有,进城肯定会被抓的。
当半个小时,气温越来越冷时,胡云不犹豫了。
与其冻死,不如进城让人抓。牢房也是落脚之地。
于是,胡云便向着城门走去。
“胡大夫,你回来了?”城门的一个小旗热情地向胡云打招呼。
胡大夫?我什么时候成为大夫了?
胡云忍住疑惑,点点头,向着城内走去。
“向左走!再向右!到了,进屋!”
在天梭的指引下,胡云进入了一间屋内,关上了房门。
这是一间一贫如洗的屋子,屋内只剩下一点点粮食。
“天梭,这是怎么回事?”胡云问道。
“这个屋的主人是一个土医,现在在几百里外的府城躲避战火。”
胡云这才知道,自己冒名顶替了那个土医。
“他是土医吗?家里怎么这么穷?”胡云怀疑道。
“他是个酒鬼,赚的钱全部变成了酒,喝进了肚子里。”
胡云现在既然有了身份,胆子就大了,便想出去看看这古代的城镇是怎么一个样子。
出来门后,转了一圈,发现这个重镇根本就没有城镇样。
街上没有多少的店铺,买卖东西的人很少。
只有那些军人还在镇上各处巡逻着。
不看了,回去上床睡觉。
胡云调转身子准备回去,刚转身,便被两个军丁拦住了。
“有火石吗?”一个军丁问道。
胡云看了看,原来他们在街边推了一些干柴,准备升火。
看到胡云看向干柴,另一个军丁说:“晚上巡夜冷,所以上面同意我们烧火取暖。”
胡云点点头,从身上拿出了一次性的打火机。
他原本在胡府用的是镀金的防风打火机,值一万多。
被赶出胡府时,火机也被保安队长收了。
在上仙人台时,他买了一个一次性的打火机。
想不到他穿越时,竟将打火机也带来了。
胡云没有多想,便用打火机替军丁们点燃了柴火。
在军丁们惊讶的目光中,胡云回去了土医的屋子。
走在路上,胡云发现自己闯祸了。
大明朝,怎么会有打火机?
这里是用的火镰与火石:火镰打击火石,溅出火星,引燃火绒,再把缓慢燃烧的火绒放到火媒上,用嘴一吹,火媒燃烧,得到明火。
而自己就是拍一下,就打燃了火,还是明火。
这个异常的情况,应该很快就传出去。
但是,胡云也只有等死,别说逃不出城,就是能逃出去,也会被活活地冻死。
肚子在叫唤了,可胡云手上没钱。要不在街上,他早就买饹饼吃了。
看了看那剩下来的一点粮食,胡云一点做饭的兴趣都没有。
其实他长这大,还不知道饭是怎么做成的。
饿饿更健康!
胡云和衣躺在了床上。
“啪啪啪!”
正在胡云刚要眯眼时,一阵拍门声将他惊醒。
胡云猜到是麻烦上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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