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有过的粗俗与愤怒。
他总是这样,即便每一次,真相都已经到了嘴边,又生生地咽了下去。在他眼里,自己到底是个什么角色?
一个被养着的玩偶吗?
一个摆在家里好看的花瓶吗?
因为太傻太笨太幼稚,所以,甚至连知晓真相的权力,也不配拥有?!!
沈灏晨站住脚,没有回答。
夏可可已经顺着墙壁滑下来,使劲地咬着嘴唇,不肯让自己真的哭出来。
她真的太爱哭了。
她总以为,把真实的自己,毫不掩饰地表现出来,生活才可以简单而直接,——可是不是,这个世界,只有她是简单直接的,身边的人,都藏着各式各样的秘密。在他们的秘密前,她个什么东西?就是一个小丑,一个没脑子没胸部的傻瓜!
夏可可这次真的没哭。
只是泪滚滚地决堤,怎么抹也抹不完,嘴唇咬得再紧,仍然能泄露出一两声哽咽。
掩饰是一件多么难的事情。
为什么那些人,华菊也好,沈灏晨也好,甚至于顾远桥,都可以如此轻易地做到?
她几乎要鄙视自己了。
可是,沈灏晨却转了回来。
他重新回到夏可可的面前,盯着她,一字一句道:“你要记住,是你先招惹我的。我并没有想把你拉进这个乱七八糟的事情里,是你先招惹我的!”
夏可可低着头,不去看他。
嘴唇也咬得越紧。
“没见过像你这样不知趣的女人,我说过我们不可能,我说我不喜欢你,为什么还要在后面叽叽喳喳,紧追不舍,追一个男人,追了五六年还不肯放弃,你脑子有毛病是不是?你没有自尊是不是?你自己巴巴地贴上来,难道还指望别人怎么善待你,醒醒吧,夏可可,以后别那么死心塌地地喜欢一个人了!我见过的最笨的白痴,也没有你笨!”
沈灏晨几乎是激怒的。
他那么口不择言。
每一个字符,都能化成最锐利的刀剑,刺入夏可可的心口。
她几乎能听到噗噗的中箭声,千疮百孔,血流如注,快成莲蓬了。
可是夏可可无法反驳。
怎能反驳呢?
沈灏晨说的话,原也是实话。
是她先追他的。
她涎着脸,像个牛皮膏药一样,没心没肺地缠着他,闹着他,从第一眼看见他开始,夏可可就告诉自己,这个男人是她的。
那时的她一定很讨厌。
制造任何一切可以制造的机会,冷不丁地出现在他面前,笑嘻嘻地看着他惊讶的脸。
她给他做饭,那些超级难吃也超级难看的便当,让沈灏晨的室友笑了许久。
她陪着他沉默。每天每天,在沈灏晨在图书馆学习或者坐在操场上看书时,她就赖在旁边老老实实地坐着,一句话都不说,最后,每次都是以呼呼大睡收尾。
她的鼾声,其实,也是让沈灏晨难堪的。
还有沈灏晨打篮球时,她自告奋勇当的那个吉祥物,大大的兔子,在中场时围着沈灏晨转,结果一个趔趄,把他扑倒在地,两个人都摔成狗啃泥……
……
是啊,那个时候的自己,一定很讨厌。
沈灏晨,一直是讨厌自己的。
最后他会与自己结婚,也是因为她太自作主张,太霸道地占用了他全部的时间与空间,不给其他女孩接近的机会。
他,其实,一直,讨厌自己……
夏可可这次是真的想嚎啕了,抽泣声越来越止不住。
她用一整个手掌使劲地捂住自己的嘴,窒息了许久,才将那股哭意憋了回去。
是,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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