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142章来 世愿同生,永作比翼鸟。(第2/3页)  闺蜜老公:娇妻太迷人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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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不怎么在乎墨卿,这下更是彻底的封锁了他的钱财,他们必须开始自己赚钱。

    二十多年来,锦衣玉食的她抛下所有的面子,像所有出了门的大学生一样,抱着大堆的简历,穿着从东大门淘来的衣服,从一个应聘会上跑到另一家应聘会上。走的路多了,脚磨出了血泡,她疼得直哭,可回到家安墨卿问她辛不辛苦,她都下意识的说,不辛苦。

    她怕自己成为他的累赘,怕他心疼,怕他为自己太辛苦……

    所以,哪怕再苦再累,也不肯跟他说。

    可她不说,他却能知道。

    看到她脚上磨出的血泡,他会心疼,会抱住她,骄傲如他会跟她说对不起。

    每每这个时候,她都觉得自己再辛苦也是值得的。

    参加工作半年后,她在他们的小蜗居迎来了第一个帝都的冬天。他们租住的房间在筒子楼的最顶层,墙壁四处漏风,寒风呼啸而过,那一年冬天,她身上生了好多冻疮。起初,她不知道那些东西是什么,只觉得痒,忍不住伸手去挠,挠的手上和脚上的冻疮发炎,被安墨卿发现后,他坚持要换一间住处。

    她想着省钱买房,想着省钱为将来的结婚,生孩子做打算,所以笑着跟他说不用,怕冷的话,他抱着她就行。

    晚上,安墨卿抱着她,低声跟她说,一定会出人头地,让她过上和景家以前的日子。

    她趴在他怀里,昏昏沉沉的想……

    她要的不是景家大小姐的日子,她要的是他。

    哪怕吃糠咽菜,哪怕住廉价的出租房,她亦甘之如饴。

    但不管她是如何想的,安墨卿从那一晚上起,更加卖力的工作。她经常看到他加班加点到深夜,每每困到不行,望着他坚毅的背影,她都觉得自己是身上最幸福的人,因为她有最好的老公。

    到第二年夏天,墨卿终于努力升了职。

    成为公司的小主管,薪水也加了很多。

    他带着她到了这座独立、干净的小宅院前,跟她说,这是他们的新家,并跟她保证,以后会给她住更大更好的房子。

    她开心的点缀他们的小家,在院子里种下了属于自己最爱的鸢尾花。

    她跟他,在这座宅院里,度过了最幸福的一段时光。

    那时候,她以为他们会在这里地老天荒。

    直到安家出现危机,安家的人终于想起墨卿这个私生子……

    一切都变了。

    幸福似乎从他们离开这座小宅院便戛然而止,很多年后,景飒飒不止一次的想。若是当初,墨卿没有选择回安家,他们或许会像世间很多对平凡而又幸福的夫妻般,安安稳稳的度过这一生。

    那样该多好啊。

    然而……

    时光永远无法倒流,他们再也回不到当初。

    墨卿也不可能再活过来了。

    *

    景飒飒手抚摸过每一件,当初自己亲自挑选的家具,不知不觉已是泪流满面。

    当初墨卿回安家后,第一时间便是买下了这间宅院。

    他说,这是他们第一个像样的家,以后安家不要他了,他们可以再回来住。

    但那之后,他们再也没回来这边。

    因为那之后,安家那一场大火,她被迫离开了安家。一个人在外流落的四年时间里,她每每晚上跑来这边,远远的望着,那些甜蜜的回忆变成了毒药,深深的折磨着她。她像个疯子一样,大喊大叫着,捶打着自己的脑袋,想要把脑子里那些甜蜜的回忆,尽数的挖去……

    爱有多深,恨就有多深。

    她那时想,安墨卿亲手把她推下地狱,她不允许他一个人独善其身。

    哪怕下地狱,她也要和他一起。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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