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和现在一样。”天铭说。
“天铭你有没有喜欢过什么人?”仙祺又问。
“喜欢过,上初中时我喜欢过我的同桌。”天铭说。
“喜欢一个人是怎样的感觉,你可还记得?”仙祺问。
“就是天天想见到她,见到她了又不敢看她,想把所有好吃的都给她,放学陪着她,送她回家。”天铭似乎陶醉在他的初恋中。
“那后来,为何不再喜欢了?”仙祺追问。
“因为,有一次我在后面悄悄跟着她回家,被她爸发现了,把我揍了一顿,说再跟着她就打断我的腿。我就不敢喜欢了。”天铭说起糗事来声音小了许多。
仙祺笑了,“天铭,这就不敢喜欢了?你可真没出息,活该现在还没有女朋友。”
天铭不服气,倔强地一扭头:“你就知道说我,你都活了几千岁了,要是遇到喜欢的人却不能和你在一起,你敢继续喜欢她吗?”
仙祺被天铭问住了,脑海中浮起洛之溪的样子。
他想了一想说:“我敢。”
陆家近来喜事颇多。
女儿陆羽曼跟两小无猜的青年才俊订婚,儿子陆羽风又被网络评选为h市百名优秀年轻企业家,陆岷山一时颇为春风得意。
前阵子陆岷山将儿子陆羽风提职升为子公司的总经理,然后又为某网站投了一大笔赞助费,于是陆羽风顺理成章的,一下子在这个行业有了知名度。
尽管他表面上对陆羽风很严厉,可内心里一个父亲对儿子的爱总是深沉而不用言明的。他希望陆羽风的起点要和洛之川一样高,两人平起平坐,就像他跟洛杨之间一样,这样才能维持一种生意的平衡,保持着互惠互利的商业关系,及惺惺相惜的友情。
陆羽风升职为总经理的第一件事,是以陆氏的名义,捐了两所希望小学。做慈善永远是给企业家脸上贴金的事情,这点陆岷山是支持的。
两所希望小学的名字,一所叫陆曼小学,一所叫洛溪小学,都非常好听。
见陆羽风有了大手笔,洛之川也不示弱,给这两所希望小学的图书馆捐了不少新书,还有每个学生一个书包加文具盒。
洛氏与陆氏年青一代首度联手,就以不同的姿态展现出心系社会安宁的胸怀,令人刮目相看。
陆岷山很高兴地看到了陆羽风这一次起到了主导的作用,放心的把公司的主要业务交给了他。
洛之溪终于回到了天胤,仙祺邀请他共进早餐,她也如约而至。
穿白衬衫,深色长裤,典型的小白领打扮,只是姿容到底是比普通的office小姐出色了许多。
仙祺想起第一次约洛之溪吃早餐的情景,那隆重的早晨,那陪衬的光影,那美丽的她,无不美好的像童话里的故事。
由不得心生不满,张口问道:“洛之溪,你今天为什么穿得这么随便?”
洛之溪最讨厌别人在她吃可口的早餐时打断她,要知道对她这样一个极其挑剔食物的人来说,能够不被打扰的慢慢品尝自己心仪的口味,是多么的不容易。
她停下筷子,低头看了看自己,朝仙祺翻了个白眼儿:“哪里不对了,我的董事长,人家助理都是这么穿的。”
仙祺见她活泼起来,心头的不满倒被冲淡了许多。
一个连翻白眼儿都好看的女子,总是应该多原谅多怜惜的,不是吗?仙祺心中想着。
“我记得,我第一次约你时,你穿得很隆重。”仙祺说。
洛之溪心道哎呀你这个大男人怎么这么罗嗦啊,第一次当然隆重些了,现在我跟你都这么熟了,还是纯粹的上下级关系,我穿的寡淡一些,不犯什么错吧?
心里这样想着,嘴上却说着:“这你就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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