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佣阿秀愁得快哭了,她找了半天,也没找到白小姐要求的,宽松些的旗袍。
最后,她拿着一件洋装,走了进来,说:“白小姐,今日就穿洋装好不啦?”
李嫣看着那些繁复的纱,看着满裙子的珠花,洋装啊……
她走过去,摸了摸,手感还蛮好的,裙摆看着笨重。
这腰身勒得那么细,更是没办法大口吃肉了。
阿秀也定睛看着她。
其实阿秀早已经觉察出了她的异样,只是故意拿这裙子出来试试她。
这裙子是杜少爷送的,白小姐从来不穿。
白小姐讨厌洋装。
李嫣面露鄙夷之色,摇了摇头,“收起来吧,还穿我身上这件。”
她哪里知道阿秀心里想什么。
她只是觉得,这外头那么热,穿这个出去,还不把人给热死了呀。
“哎。”阿秀高兴了,给她梳头。
打扮整齐之后,李嫣看着镜子里的自己。
不施粉黛的白凝霜只是暗藏风情,那现在的白凝霜,风情外露,连睫毛能勾人。
她有高挺的小鼻头,尖尖的下巴,却配了一个下垂的眼尾。
把那叫眼影的好东西扫在眼下,斜着眉眼瞧人的时候,总是能有一抹惹人生怜的韵味。
偏偏她锋利微微上扬的唇线,又带着一抹不易察觉的倔强。
李嫣对着镜子,仔细地把红唇涂满了。
那一抹倔强也化成了醉人的风情。
仿佛恶魔的手,抓住了你的眼睛,看着那红唇,也甘愿沉沦。
李嫣不禁想,这个叫口红的什么玩意儿,也不知是什么做的,可比胭脂要好多了。
若是回去能把这个做出来,那可是发了大财了。
哎……
想到这个,她又忍不住叹了气。
什么时候才能回去啊。
时殇的过去,只是改变了现实就结束了,而这是过去吗?
李嫣迷惑了。
这个纸醉金迷的世界,是过去么?
这两天里,她肆无忌惮地挥霍着钞票,尽情品尝着美食,她几乎拥有了所有的美好……
若是按李嫣的想法,这简直是太好了。
好的她都不愿回去,若是找到段泓,就生活在这样的日子里,比神仙还快活。
可李嫣却能感觉到,白凝霜并不快活,至少她活得并不肆意。
按着女佣阿秀的说法,白小姐为了保护自己的嗓子,自己的身段,这也不能吃,那也不能喝,活得像是个饮露水的仙女。
况且,在她的床头,有小小的白色药片。
阿秀说,那叫安眠药。
在她的枕头底下,有一个黑色的冰冷的钢铁制成的东西,沉甸甸的。
阿秀说,那是枪,一颗子弹就能让人死。
李嫣觉得,那该是跟袖弩差不多的东西。
不过放在手里,却冰冷得多。
白凝霜一个歌女,居然要枕着这些东西入睡,看似华丽奢靡的生活下,她难道过的是刀尖舔血的日子么?
听到李嫣的叹息声。
阿秀自然不知道她是为了什么而发愁。
“白小姐,您别苦着脸,九爷看到您这样,要发火的呀。”阿秀劝道,“您自从与杜少爷闹了脾气,也躲了九爷两天了,这不能再躲了。”
“我与杜少爷闹了脾气?”
李嫣问出来话,又怕被阿秀察觉,骄傲地补了一句,“那是他自找的。”
阿秀给她穿了高跟鞋,把手包放在她手里。
“杜少爷人还是不错,就是花心了些,可他对您还是好的,您当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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