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三章 《大富翁》(第1/2页)  我拔掉了上帝的网线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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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开模型的调试开关,q版钢铁侠的模型贴图颜色隐没,显露出一道道密集的荧绿色网格线,清楚的展示出3d立体模型的构造。

    动作程序模组嵌入模型中的动作骨架,其所处的位置展现的十分清晰。

    张默一只手调整动作骨架的位置,另一只手放在虚拟键盘上,不时的敲击按键,拧动旋钮,更改合适的数据,开始进行调整工作。

    随着张默针对关节与运动节点的对应,模型与骨架的契合进行调整,q版钢铁侠模型的动作,从一开始的乱七八糟,渐渐开始变得协调起来。

    张默一开始买的这个骨架就类人形象的型号,在运动节点和动作设计上与人类相似,张默只需要进行微调就可以了。

    动作程序模组严格的来说,算是一种半成品,是专门提供给创作者们使用的一种素材。

    除了类人型号,还有动物型号,交通工具型号,特效型号等等许多。

    其制作工艺并不困难,稍微有一些编程功底,都可以做的出来。

    但是想要做精做好,却是需要长时间浸淫其中钻研,需要经验的积累。

    粗糙的动作程序表现力差,越精密的动作程序,其制作出来的模型越生动形象,越真实。

    当然了,精密度高的动作程序,价格也会比较昂贵……

    在这个领域内,也有大师级人物,有高精尖的技术工作室,类似于外包公司,也能面向给人创作者做个体销售。

    张默想要制作的游戏中,使用的是10厘米高的q版角色,不需要特别多的动作,也不需要特别生动的表情。

    所以他购买的动作程序都比较简单,价格相对并不是很高,购买之后就拥有使用版权,制作出的成品销售时,不需要再支付额外版权费用。

    不过这个动作程序模组,并不能被再分享给其他人进行创作行为。

    在所有的虚拟产品中,都会加入制作者的防伪编号,这样可以保证每件产品的出处清晰可查,同时也便于进行版权,专利权等问题的管理。

    在这个世界中,盗版,抄袭和山寨这些问题同样是存在的。

    防伪编号和审核系统能够起到的作用虽然有限,但是比起前世,已经在保护创作者知识产权这方面,有了非常大的进步!

    精细的调试了一番之后,再次下达“动”的指令,萌萌的二头身钢铁侠开始动了起来。

    这一次比起一开始来,可要好太多了,动作骨架完全贴合了模型的样子,带动模型进行跳跃,正步,跳舞,低飞,摆pose……

    虽然面部表情没有什么变化,不过肢体上的动作,和摇头晃脑的大脑袋,在表现力上已经达到张默的要求了。

    至于表情,张默打算用贴图的变换来替代就足够了,就像表情包那样。

    这样一来,相对要求比较高的角色问题,也算是解决了,其他的就是一些磨时间的东西了。

    一个月的时间,张默只有一个月的时间来做出一款游戏,并且还要让这款游戏帮他赚到6万元,才能交上物业管理费。

    否则的话,张默小店就会被封停。

    而在这种情况下,张默想到要做的游戏,就是一款玩法独特,口碑经久不衰,趣味十足的桌游——《大富翁》!

    在前世,《大富翁》是由美国parker

    others公司于1935年发售的一款棋牌游戏。

    其最早的概念玩法的提出,最早甚至还要追溯到1904年。

    《大富翁》最早被发明时,具备一定的政治讽刺性,尖锐的指出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弊端,资本家垄断市场,小公司斗不过大企业,资本流动方式不健康……

    就像在大富翁的游戏规则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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