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太很值得同情,但是林知语却觉得她这样做根本不值得,因为爱情根本就不是可以勉强的东西。
也许是因为她本身已经过了幻想在童话故事里的年纪,也许是这些年感受过太多世态炎凉,她懂得,爱情并不是生命的必需品,而是生活的调剂品。
为一个不爱自己的男人牺牲青春、牺牲感情、甚至牺牲掉自己——
太傻了。
陆致宇目光沉沉,透过后视镜望了过来,眼中划过一丝意味不明的情绪。
车子停在林知语公寓的楼下,她下车前对陆致宇道了声谢,刚要下车,听到他说:“今天的事情,请不要告诉冯琳。”
第一次听到冷酷自傲的陆致宇说出‘请’这个字,他果然比林知语想象中的还要在乎冯琳,因为怕冯琳听到了会不自在。
林知语轻轻点了点头。
***
陆致宇没有回家,中途手机响过几次,是结束宴会的冯琳打来了。
他没有接,只是任手机孤零零的响着。
开到东江边的时候已经深夜十二点,他下了车,泥巴沾上了他昂贵精致的皮鞋和裤管,他却似没有发现,一步步走到江边。
江对岸最灯火辉煌的高楼是有名的帝国饭店,七年前,就是在那里,他和一个女人举办了一场十分简单的喜宴。
已经太多年了,都记不太清她当时的模样。
可总忘不了她开心大笑的时候,眉梢眼角都是弯的。
因为不是他所期盼的婚姻,所以喜宴举办的十分简单,没有司仪,没有证婚人,为数不多的宾客全是她身边最亲近的朋友和同学。
也许看出新郎的心不在焉,她的同学同情的对她说:“真的,要嫁给他吗?”
他就在不远处,看她仍是漾着弯弯的笑意,向他们点头。
新婚初.夜,他并不打算和她有所交集。离开前,她忽然从身后抱住他,因为用了太多的力气,所以连带他都晃了晃。
伸手刚要推开她,身后传来她轻飘飘的声音:“年轻的时候很爱做梦,因为是孤儿所以一直希望能够找到家人,因为太孤独了,所以很想有个家……这一天,我幻想很久了,白纱、戒指、亲吻、祝福。”
淡淡的,他毫无表情的回应。
她酸涩的浅笑,放开他后退了一步,眼神幽暗而怅然,有着说不出的萧瑟。
“你知道吗,陆致宇。因为是你,所以没有这些也不重要了。”
“因为是你。我只要你。”
***
香烟忘记抽所以燃到了尽头,扔掉最后一支,他深吸一口气。
掏出裤袋里的手机,熟练地拨出一组数字。
“喂?”电话那端的人还带着浓浓的睡意。
“安嫂。”他迟缓地问:“陈昕……太太搬走的那天,有没有话留下?”
安嫂很久没有出声,不知是不是又睡了。
“算了,你休息吧。”陆致宇要挂上电话。
“等等!”
陆致宇拿着手机的手一顿,重新放在耳旁。
“太太说,总有一天,您会学会爱一个人。”安嫂一字一句,道:“到那天,您会彻底懂得,用全身心去爱一个人,是多么辛苦的一件事。”
***
夜深,一辆银灰色跑车从高速公路飞驰而过,如一道闪电,只留下光的影子。
而车内,却飘着舒缓而轻柔的乐曲。
一首,曾听她吟唱过无数次的歌——
我从来不曾抗拒你的魅力
虽然你从来不曾对我著迷
我总是微笑的看著你
我的情意总是轻易就洋溢眼底
我曾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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