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29章 沁园春.热(第1/2页)  高婷婷的女人梦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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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沁园春热

    作者:高婷婷

    千里清蒸,万里红烧;望屋里屋外,热浪涛涛,各个街道,基本烧焦;屋内桑拿,汗水洗澡,躺下更是铁板烧;

    上大街,看吊带短裙,分外妖娆;气温如此之高,引无数妹妹竞露腰;惹老少爷们,眼睛乱瞟。

    各大领导,中央空调;

    一般职工,风扇乱摇,仰天直呼受不了。

    数风流人物,看百姓今朝,

    烈日之下,一边干活一边发烧!谁给发个红包,买根雪糕!

    今天早晨起来,洗了个凉水澡,神清气爽。给母亲打电话说了两个事。一件事是,昨天,我在新浪微博发表了给当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中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夫人的公开信(求助信)。请求我喜爱的歌唱家帮助我讨回我和sd省济南电视台有关12集电视作品《男,也要做女人》著作权纠纷案的公平正义。信件微博发表以后,网友热情围观。

    昨天晚上,酷暑难耐,我坐在客厅里,大汗淋漓。2018年的夏天很热啊,热得跑到卫生间打开太阳能淋雨水龙头,赤身,让哗哗的流水亲吻我的冰肌玉肤,美女。丰满挺拔的人造在甜歌般自来水的滋润呵护下,不停地舞动青春。拿过粉红色玫瑰花色的毛巾全身擦了又擦。闲庭漫步之后,坐在真皮椅子上,搜索jn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微博和sd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微博。想不到还真的有他们的官方微博。我关注了jn市中级人民法院微博之后,开始字斟句酌,热情洋溢地向您jn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申诉:

    尊敬的jn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您好!祝福您身体健康,公平正义!

    我是济南电视台正在进行栏目和我合作创作完成的12集《男,也要做女人》电视作品的主人公。我是甲方,济南电视台是乙方。我不服lx区法院和jn市中级人民法院把该作品的著作权完全判给电视台。我实实在在,完完全全参加了作品的创作。是合作作品,我是合作作者。我也是表演者。根据《著作权法》规定,合作作者合作完成的作品,著作权归属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据此,我依法应该享有著作权,享有获得收益的权利。我依法应该享有获得表演报酬的权利。

    院长,我高婷婷依法向您申诉,请求您提议审判委员会,依法改判著作权归属高婷婷和济南电视台共同享有。并依法支付我版权费。

    我高婷婷是sd人,sd人的性格豪爽开朗,我虽然不是员,可是我从来不屑于隐瞒自己的观点。十多年前和济南电视台关于12集《男,也要做女人》著作权案的判决一直让我耿耿于怀,令我怒火中烧。百姓才是天!说过:是谁创造了历时,是我们人民群众。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历时的主人。记得很久很久以前,在许多农村村民的山墙上经常会看到语录:没有贫农,便没有革命,若否认贫农,便是否认革命,若打击贫农,就是打击革命。我作为一个普普通通的公民,我的姓名权,肖像权,人格权,名誉权,权,特别是著作权(著作权即版权)更应该依法受到保护。宪法不是也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吗?为什么作为甲方的我高婷婷(曾用名高永贵)和作为乙方的济南电视台合作创作完成的《男,也要做女人》的著作权一审二审居然都判给了电视台。新时代的领导核心多次强调要让每一个司法案件都要公平正义。十多年了,我内心深处一直渴望追求《男,也要做女人》著作权案的公平正义。人民法院,你们既然是人民法院,那么,请你们切实维护我们人民的,普通老百姓的核心权益,切实尊重我的合理合法的关切,好吗。我都发微博求助主席夫人了,希望你们第一时间将12集《男,也要做女人》著作权改判为归属高婷婷和济南电视台共同享有,同时,判决高婷婷依法享有著作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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