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实验室里,马克教授和克里斯汀看着屏幕,四个活下来的人都已经注射过这种兴奋剂。无论谁取得胜利,都会成为完美的研究对象。难以置信的是,活下来的四个人中有两个是身体孱弱的黄种人。一个白人,一个黑人。
克里斯汀调出他们的资料,白人是海军陆战队的特种部队精英叫杜克,曾经夺得过勇士竞赛的冠军。勇士竞赛是世界级的特种兵比赛。能在这里得到名次,足以让一个特种兵骄傲。但是退役后的杜克患上了战争幻想症,时刻都以为自己在战场。-长年的战争让他很难适应自己退役后的生活。他也是唯一一个主动参加的特种兵成员。克里斯汀曾经非常看好他。
黑人则是臭名昭著的黑水雇佣军的一个王牌,名字叫阿特斯,由于一次任务中擅自奸杀多名俘虏。即使黑水公司内部也对此人非常不屑,将他开除。得罪过众多黑手党,甚至政府的阿特斯,被抓以后。辗转反侧由于其优秀的作战资历。克里斯汀选择了他进入到赛场。
这两人都是常年徘徊在死亡与生存的边缘,对自己的计划或者会有巨大的帮助。二这两个黄种人,一个叫刘十一,原来只是个死刑犯,几个月的特训能走到这一步真的是殊为不易。而另一个叫刘虎彪的家伙居然和他是一起来的。这不得不让他对中国的训练基地有全新的认知。
杜克手里拿着一把4,这是美国部队的常规装备,自动步枪的经典之作,各项参数和95式差不多。
而阿特斯手里拿着一把ak47,这把武器以用不出错,威力强大著称于世。号称全世界杀人最多的武器。
虽然他俩实力很强,也最有可能成为成功的试验品,但是,从内心深处讲,克里斯汀并不是很喜欢他们。杜克精神不正常,你不能指望自己能控制一个精神病人。而且如果他真的融合成功,那可能会惹出大麻烦。而阿特斯有暴力和虐待倾向,克里斯汀是个贵族,虽然他为了达到目标也会不择手段,但是他更喜欢用贵族的手段。而不是像个野兽。
战场上陷入死一般的寂静,刘十一看了下战场形势,敌人十之八九就在对面的几棵树为掩体。刘十一检查了背包,里面有四颗手雷,一个烟雾弹和一个闪光弹。而且他根本想不到,现在所剩下的人中居然还有一个熟人。刘虎彪居然能撑到这个时候。
克里斯汀现看着屏幕,他的内心更喜欢刘十一,因为暂时看来,场中就这一个是正常人。而且克里斯汀研究过他的资料,刘十一是个孝顺孩子,他父母健在。受过高等教育。因被人陷害而入狱。这让他看起来更容易控制。而且以罗斯才尔德家族的实力,送他人情,对于讲究礼尚往来的中国人来说。很容易收获他的友谊。有助于自己的长期研究。想到这里。克里斯汀下达了指令。
刘十一感觉很幸运,第一次对着上帝祈祷,居然灵验了。这次安全区居然刷在自己这边。自己不用动就可以以逸待劳。刘十一激动的同时,更打起十二分精神,他感觉自己的肾上腺素在激增,他曾经陷入死亡的泥潭不能自拔,而现在却看到了生的希望。这怎么能让他不激动。
刘十一捏颗手雷,朝着右边第一棵树扔去。随后举起步枪,一个身影猛然跳出,这时候刘十一一阵扫射。人力有穷尽,人的速度无论如何也快不过子弹。更何况是有准备的子弹。半空中那人连中三枪,哀声倒地。扫清右边的威胁,刘十一在石头边上多了很大环转的空间。然而就在这时,一个手雷从左边扔了过来,刚才的战斗已经暴露了他的位置。刘十一大惊失色。死亡的威胁让他顾不得暴露位置,猛然冲了出去。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冲出去的一瞬间刘十一感觉身边的一切都变得很慢。从摄像头上看他速度比百米赛跑的运动员也不遑多让。在子弹的追随下,刘十一迅速冲到一颗大树后面。而手雷这时候才爆炸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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