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热得好像是在下火,李二光着膀子,腿上穿着一条裨裤露出两条毛茸茸的大腿。一巴掌宽的护心毛,云浩怎么看李二都应该是自备了毛衣。很怀疑,这位天可汗没有进化完全。
“二爷,俺老程敬你一杯。当官儿的俺见得多了,您这么随和的还是第一位。”老程端着一碗就,站起身来要与李二碰杯。
好吧!李二已经算是含蓄的了,这位老程简直就是一只大猩猩。胡子串了满脸,还他娘的打卷儿。很怀疑这家伙的血统,反正五胡乱华之后。到处都是胡化的汉人,和汉化的胡人。大隋朝廷里,蓝眼睛红头发的也不是木有。
相比之下,云浩就像是一个小姑娘。光着的上身没有一根杂毛,赵氏亲手缝制的大裤衩子穿在身上。比李二他们的形象好太多,没见李二他们没事儿就瞥过来一眼。这年月流行好男一身毛,好女一身膘。云浩这样的,就属于是二等残废。大腿光溜溜的像是的女人,程咬金挤眉弄眼儿。好几次,都想把云浩的裤子扒了验验。
“俺最敬重知节你这样的好汉,来!咱们满饮此杯!”李二也不含糊,拿着陶碗与老程一撞。豪饮的样子,非常豪迈。
云浩撇撇嘴,看起来一会儿酒宴又会变成演武宴。昨天就是这样,喝高了的老程将自己的大斧抡的虎虎生风。抡到兴起处,一时没拿住,差点儿把云浩劈成两半。
李二喝惯了云家蒸酒,这武南庄自酿的浑酒对于李二来说。就好比后世的啤酒,别说喝一坛子。在不考虑胃口承受能力的情况下,一缸都木有问题。
“哈哈哈!俺老程给大家舞一通助兴。”果然,一碗酒下肚。老程本就红透了的脸,变得有些紫。大踏几步,便带到兵器架子前面。云浩二话不说,撒腿就跑。
老程跟说书人嘴里的老程有些区别,手中宣花大斧舞得虎虎生风招式精妙。远不是单田芳嘴里,只会三招儿的蠢货。
李二等人看了频频点头,叫好喝彩的声音此起彼伏。云浩趴着墙边儿看了一会儿,就觉得没意思。怎么看,那些笨拙的招式都没李连杰打的好看。
杀才们都在找自己的娱乐项目,云浩决定自娱自乐。远比和这些家伙在一起,冒着生命危险喝酒要强。
庄子上的孩子,都自觉和这位贵人家的孩子保持距离。就连靠近都不敢,显然是受了家里大人的告诫。老程和尤俊达说是好汉,其实就是土匪。别说武南庄,就连在东阿县也没几个人敢惹。
就老程那脾气,就算是县令得罪了他。怕也是半夜睡不好觉,说不定哪天下乡就被人给黑了。至于三班捕头一类的人物,不是收了这二位钱的就是落了这二位的人情。想派人抓这二位,衙役们还没等出门儿。那边的老程和尤俊达已经得了信儿!大隋年间,那是标准的信息时代。
树上的杏很好,又大又鲜。金黄金黄的挂在枝头,孩子们轮番踹树。下面有小些的孩纸,就拿着块巨大的麻布接着。
打成一片的机会来了,小孩子嘛还是要跟小孩儿一起玩。没事跟那些杀人不眨眼的土匪一起玩算什么,老子又不跟李二似的,积极准备投身造反事业。
掏出几个铜哥儿,递给大一点儿的孩子。乡下孩子没见过钱,零花钱在他们眼里,那就是天方夜谭。长这么大,许多孩子都没有花过一文钱。
“这些钱给你,换你几个杏吃。”话音刚落,云浩面前就堆了不下一筐杏。几只脏兮兮的小手伸出来,等着拿钱。谁说乡下孩子憨来着,这他娘的多有经济头脑。
没说的,既然干了活儿就会有酬劳。钱袋子打开,抓了一把就挨个发。云浩知道,发钱是迅速获得好感的有效方式。反正庄子上的孩子也没见过几个钱,一人个大子,已经让让他们乐得屁颠屁颠的。
“浩哥儿!”一个弱弱的声音忽然响了起来。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