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 9 章(第1/4页)  袁氏世范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廷官员,体面不可不顾,你们二人力田耕种,得竹庐茅舍足矣。”又浏览了田地之籍,凡是良田都归了自己,将那些贫瘠的土地给了二弟,说道:“我宾客盛众,jiāo游日广,非此不足以供吾用,你们几口人,如果努力耕作的话,也会没有冻馁之患。”又把奴仆中壮健伶俐之人挑选出来归自己所有,道:“我出入需要有人跟随,非此不足以供我使用,你们合力耕作,正须此愚蠢者作伴,不须人多浪费你们的衣食。”众父老见他所分之财多于二弟之和,大有欺凌两个弟弟之意,但他们毕竟是外人,谁也没有说什么。两个弟弟自从哥哥教诲,知书达礼,全以孝悌为重,见哥哥如此分财以为是理之当然。绝无不平之意流露出来。里中父老,人人薄许武之所为,都可怜他两个兄弟。而许晏、许普则每日率领家中奴仆,下地耕作,闲暇时读点儿书自娱,不时地带着疑问扣门向哥哥请教。妯娌之间也相处融洽。人们私下里议论,许武这样做是个假孝廉,许晏、许普才是真孝廉。他们看在父母的面上,与哥哥相处和谐,听哥哥教诲,重义轻财,不管分多分少全不争论。这样一来,兄弟二人倒有了大名,明帝即位,下诏求贤,就把兄弟二人召了去,得到皇帝的旌表并委以重任。最后,他们才发现哥哥这样做是为了他们出名,以便有被朝廷召见的机会。

    倘若当时许晏、许普为了和哥哥争财,闹到州、县告状,甚至为了各自的利益,大打出手的话,不仅自己得不到乡里给予的美名,更得不到朝廷的征召,同时也委曲了哥哥的一片苦心。

    财富的积累是靠自己苦心经营挣来的,光靠分取别人的财物是不可能发家的。所以,争财争物是一种极不明智的选择,在争夺的过程中不仅自己在物质上受损失而且名誉也不好听,基于这种观点,自力更生,艰苦创业是最好的选择。  居家不必私藏金宝

    【原文】人有兄弟子侄同居,而私财独厚,虑有分析之患者,则置金银之属而深藏之,此为大愚。若以百千金银计之,用以买产,岁收必十千。十余年后,所谓百千者,我已取之,其分与者皆其息也,况百千又有息焉!用以典质营运,三年而其息一倍,则所谓百千者吾已取之,其分与者皆其息也,况又二年再倍,不知其多少,何为而藏之箧笥,不假此收息以利众也!余见世人有将私财假于众,使之营家久而止取其本者,其家富厚,均及兄弟子侄,绵绵不绝,此善处心之报也。亦有窃盗众财,或寄妻家,或寄内外姻亲之家,终为其人用过,不敢取索及取索而不得者多矣。亦有作妻家、姻亲之家置产,为其人所掩有者多矣。亦有作妻名置产,身死而妻改嫁,举以自随者亦多矣。凡百君子,幸详鉴此,止须存心。

    【译述】兄弟子侄共同生活在一起,而自己独独私下拥有很多财物,考虑到有分割财产的后顾之忧,就购置金银之类的东西而私家收藏,这其实是一种极为愚蠢的做法。如果用成百上千的金银计算,用来购置田产,一年的收入定能达到十千,十多年之后,称得上百千的财物,我早已拿到了,也就是说我已收回了成本。分给家人的都是所购置田产的利息。何况百千金银购置的田产仍然还有利息。如果用成千的金银去经营典当行业的话,三年之后其利润就增加一倍,可以说百千的财物我又拿到了,分给家人的只能是其中的利息,而况再三年之后,赢得的利润不知有多少,为什么要把这些金银藏在箱子里,不借此机会既收取利息又对大家有利呢?我曾经看见有人将自己的私人财物借给家人,家人用这些钱来经营生意,而只取其本金却不拿利息,使家人逐渐富裕起来,延及兄弟子侄,绵绵不绝,这是善于处事的人得到的报答。也有私下偷窃家中的财物或者寄存在妻子的娘家,或寄存在有内外姻亲的亲戚家,最终被别人挪用,挪用之后不敢索取,或索要之后不能归还的很多。也有以妻家或姻亲之家的名义购置田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