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百七十一章 古代行政区划沿革大全(第1/13页)  天脉谜踪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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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区划,是指一个国家行政管理的区域组织系统。u菠Ψ萝Ψu国家为了行政管理的方便,有效地控制各个地域,通常在其所辖的领土范围内按照自然地理的条件、政治经济的状况、民族和人口的分布、历史的传统以及军事的需要,把全国划分为不同级次的若干行政区,这种划分叫做行政区划。世界各国的行政区划的级次和名称是互不相同的。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我国现阶段的行政区划主要是,在中央政府之下实行省、县两级制;美国主要是州、县或市;苏联主要是州、区;法国主要是省、区或县;英国主要是郡、县。即使在一个国家,不同历史时期的行政区划的级次和名称也不是一定相同的,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的沿革充分明了这一点。

    中国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文明国家之一,有着几千年光辉灿烂的文明历史,所以行政区划的历史也十分悠久。从春秋初期,公元前688年开始置县,中国的行政区划至今已有2500多年的历史,而且两千多年来不断发展,从未间断。据笔者目前掌握的材料,可以中国的行政区划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也是保存最完整的行政区划。

    中国古代的行政区划大致可以划分为以下五个时期萌芽时期、郡县制时期、州制时期、道制时期、行省制时期。

    第一节萌芽时期

    这个时期约从公元前21世纪至公元前3世纪,即从建立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国家政权——夏朝开始,到秦始皇统一中国、确立郡县制为止。

    国家的产生,是形成行政区划的先决条件。在原始社会,人们按氏族、部落进行生产和生活,根不需要行政区划,也没有地域区划的概念,正如《礼记礼运》篇所述,那时是“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社会的进步,逐步出现了私有制,产生了阶级,形成了国家。统治阶级为维护其统治地位,有效地控制被统治阶级,需要实行分区分级管理,于是产生了形成各种各样行政区划的可能性。但是,并不是产生国家的同时也必然出现行政区划。一些同志认为夏朝的“地方行政区划单位,是在原始公社部落基础上形成的‘邦’或‘方国’”;“商代的行政区划采用分封制的形式”,是不对的。夏、商两代和西周,都还没有完善的地方行政制度,当时也不可能对整个国家进行全面的行政区划,无论是“方国”,还是“诸侯国”,都是一个个独立的国家,与夏、商、周王朝之间都只是松散的臣属关系。春秋以后,县、郡的出现才是我国古代行政区划的肇始。

    一、传中的州服制

    在世纪以前,人们普遍认为夏、商、西周王朝存在着“十二州”、“九州”、“五服”等行政区划。最典型的如《汉书地理志序》所云“昔在黄帝,……方制万里,画野分州。……尧遭洪水,怀山襄陵,天下分绝为十二州,使禹治之。水土既平,更制九州,列五服,任土作贡。”即黄帝时已有州制,尧因洪水之灾,分中国为十二州,禹治水后更改为九州,以后又把中国分为五服。实际上,所谓夏、商、周代的“十二州”、“九州”、“五服”之都仅是种种传而已。

    1.“十二州”

    它是传中的尧舜氏族社会时代的行政区划制度,起于《尚书尧典》的“肇十有二州”。西汉学者谷永最先把“肇十有二州”解释为“尧遭洪水,天下分绝十二州”。东汉史学家班固撰《汉书》即从其。他们认为这“十二州”是尧舜时代的行政区划制度,而且在禹设置“九州”之前。可是,东汉马融认为“十二州”产生于禹治水之后,它是由当时氏族首领舜在禹置“九州”的基础上,增置幽、并、营三州而成。后世的释经家多从马融之。自顾颉刚在20世纪30年代以确凿证据考证《尚书尧典》乃汉人之作,“十二州”是汉人影射汉武帝所置刺史部十三州而起,马氏所叙的十二州名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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