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火锅,是人世间最爽的事情之二,第一爽是有钱吃别的。
郝大贤现在还算有点钱了,所以心里很高兴,吃起火锅来也有底气,夹肉、捞鱼丸的时候,他感觉自己举手投足之间,都带着一丝贵族的气质。
但吕兔就显得不是那么高兴了,他觉得火锅配冰啤酒才是最爽的,可惜他想喝酒的事情遭到了所有人的一致反对。
萨摩耶这种生物一向没心没肺,哪怕成精了也是这样,虽然和郝大贤接触了才不到一天的时间。
但因为后者管她饭吃,现在已经完全把郝大贤当成最亲近的人了,每次看他的时候,都要露出一个纯真的笑容,然后尾巴摇的跟蒲扇一样,把郝大贤给心疼的哟。
沙发都快磨秃噜皮了。
这一家四口里,最优雅的大概就是灵蓁子了,毕竟人家是神仙,无论是受到的教育还是天生的气质,总会和这些妖孽有些区别的。
只是此时灵蓁子头上的焦黑已经没有了,郝大贤看着灵蓁子那锃光瓦亮的脑门,在蒸腾的热气中闪闪发光,心里总有种跪下磕头的冲动。
不过这种冲动很快戛然而止,因为他看到灵蓁子偷吃他放进锅里的鱼丸。
偷,是会让人鄙视的行为;偷吃,人神共愤!
——
郝大贤吃饱喝足之后就去睡觉了,不得不说这一觉他睡的很香,要不是叫醒他的不是闹钟,而是吕兔四下找猫的嘶吼声,他险些以为自己回到了曾经那个平静的生活当中。
看着全身毛都泛红的吕兔,郝大贤就知道这家伙指定是又喝多了,不过他没理会,毕竟今天还有个正式的工作要去忙活。
起床梳洗之后,郝大贤装模作样的拎着一个双肩包,跟灵蓁子一起出了门。
“烨烨……好吧,你别瞪我,烨哥你也要去上学?”灵蓁子好奇的看着郝大贤。
郝大贤鄙视的看着灵蓁子,“我是要去上班,你们这三个妖魔鬼怪都要靠我养,不赚钱怎么行?”
“你的公文包上面印着蜡笔小新?还是不穿裤子的那种?”灵蓁子看来昨天晚上没少恶补人类世界的知识,连蜡笔小新都认识了。
等等,蜡笔小新?
郝大贤错愕的低头一看,然后才发现自己拿错包了,这是他小学一年级时用的小书包。
面对着灵蓁子狐疑的目光,郝大贤头上冷汗滴答滴答的往下掉,他在想该用什么样的方式,挽回自己的面子。
很快,郝大贤想到了一个好借口,他把背包递给灵蓁子,义正言辞道:“小灵,其实这个包是给你的,你要想融入学生里,就要拿些他们喜欢的东西,比如这个包and包上的蜡笔小新。”
灵蓁子是单纯善良,但她不是撒末叶的那种蠢,所以这会儿很狐疑的看着郝大贤,“是吗?为什么我总感觉烨哥你在骗人?”
“你丫都不是神仙了,还谈什么第六感,还是赶紧上课去吧,大妈们还等着你讲养生呢。”郝大贤红着脸,把灵蓁子给送走了。
成功摆脱尴尬之后,郝大贤忍不住叹息一声,“唉,没想到刚从无产阶级变成了低产阶级,就染上了大手大脚的坏癖,竟然都敢送人礼物了,不应该,不应该啊!”
郝大贤背着手,摇头尾巴晃的往南郊走去。
虽然昨天那人给了他二十块钱的电三轮钱,但郝大贤刚送出一个包,心疼的他别说坐电三轮了,恨不能光着脚来,那样至少不废鞋。
这座小城市在国家的角落里,而南郊自然更是边缘中的边缘,所以这个无人问津的角落,倒是保留下了一个占地约三十亩的树林。
当然,别看这片树林大,其实都是前些年为了防风才种下的,最大年龄的树也就是十五年。
郝大贤看着面前这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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