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忌哥,我已经不小了,真的等不起了。”欣儿的脸庞依然清秀,只是眼里闪着泪,如晨露般晶莹剔透。
伍忌背着身,没有说话。
“你选择留在省城贝海,我不怪你,你是一个有理想的人,我曾经也是,可是时间却不管你是不是个理想主义者,它总是在做着它认为该做的。贝海这座城市,是很好,每年都有成千上万的人挤破脑袋想进来。”
“当初,我们像大多数年轻人一样,住着地下室,每天坐几个小时的公交车在这个城市里穿梭。虽然苦,但是很开心,想在这座城市扎根,那时候觉得,只要有梦想就什么都不怕。”
欣儿的嘴角微微翘了一下,伸手擦了擦眼角的泪。也许她想起了那些虽然穷,但很简单c快乐的日子。
“五年时间,我们搬了四次家,一次c两次,刚开始觉得只要我们够努力,总能在这个地方拥有我们自己家。”
说到这里,欣儿看了伍忌一眼,苦笑了一下。
“五年,贝海市的房价翻了三倍,银行卡里的余额越来越多,能买到的面积却越来越小,伍忌哥,你知道我有多绝望吗?”
欣儿转过身,拉住伍忌的手,让他转过来面对她。伍忌知道欣儿要说什么,在一起八年了,伍忌太了解她了。
“我要去苏城了,那里挺好,至少,没这么大的压力。”
欣儿转过身,窗外的晨雾渐渐散去,阳光洒在她的长发上,朦胧隽秀的背影,就这样离伍忌而去。
伍忌就这样看着,至始至终都没有说一句话,直到欣儿从他的视线里消失。
窗外的阳光,洒在伍忌的脸上,他的眼角和脸庞,有一些液体,在阳光下闪亮着。伍忌努力的睁开眼,窗口的藤叶映入眼帘。在晨光的映射下,那一抹翠绿,显得格外娇嫩。
又梦到欣儿了,伍忌的眼泪依然是那么的不争气。一个月了,再这样下去,真担心自己体内的盐分不够用,伍忌苦笑了一下。
他坐起身,头上的藤条摇晃着,和房顶的木头磨擦得咯吱响,似乎在提醒他,昨天那一幕幕诡异的场景,不是梦。
老伯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出门了,桌上的虫灯里放了好些藤叶,虫子们吃得正欢。
手机早已没电了,何况有电也不一定有信号。伍忌心想,还是赶紧去找找,有没有人会修车。
伍忌推开门,被眼前壮观的景象惊呆了。
三面都是连绵起伏的山丘,东面有一座山峰陡峭奇峻,早晨的太阳正好在山腰,显得它尤其的特别。在这三面大山包围的大片平地上,数不清的“坟包”遍布其中。在清晨的阳光下,大大小小的“坟包”坡面,都泛着柔和的绿光,一直延续到远处的山脚,煞是壮观。
伍忌看着眼前如此美好的景象,心中居然有个念头一闪而过,“能在这里地方住一辈子,也是相当幸福了。”
想到这里,伍忌突然觉得自己有点可笑,昨天还一心想着要离开,今天看到如此美景,便想留下了。人还真是善变的动物。
伍忌俯身细细的看了一下“坟包”,才发现斜坡上不是草,而是覆盖着一层苔藓一样的植物,难怪如此的平整,摸起来软软的那么舒服。
只是奇怪的是,如此美好的晨光里,竟然见不到一个人在外面,难道这些“坟包”里,都没有住人吗?可是昨夜分明看到每一座“坟包”里,都有虫灯亮着啊。
伍忌看着这里如此壮观绝美的景色,却空无一人,这种感觉似曾相识。
刚和欣儿分手的时候,伍忌如行尸走肉般,一个人开着车四处游荡,有一天无意间进入了贝海城郊一个废弃的工业区。工业区里不算太过破败的厂房和办公楼矗立在眼前,但曾经的热闹与繁华却不见了踪影。夕阳斜下,整个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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