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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获此出意不克申”这句则只写了“始获此”三字,“出”字则只起了一笔,也就是第一笔竖折。

    方朝清紧紧盯着这笔竖折。

    相比前面轻松随意的笔迹,这笔竖折从落笔时就明显重而沉,墨迹甚至渗透了纸背,尾端划出长长的尾巴,显然是仓促之际写就,更加佐证了她是被掳走的猜想。

    可是为什么被掳走之际还要继续写下这一笔?

    方朝清看着那笔竖折,目光忽然落到起笔处。

    他的瞳孔猛地紧缩。

    这个竖折要写的字——不是“出”,而是“崔”!

    崔相的崔!

    甄珠的书法底子并不好。

    小时候基础没打好,养成了许多坏习惯,就比如笔画顺序经常不按正确的顺序写,而是按着她习惯的路子来,就比如“山”字,正确的笔画顺序应该是先写“山”字中间那一竖,而甄珠,却是习惯先写竖折,这个习惯也同样适用于带有“山”的字,比如“崔”。

    后来跟着方朝清习字,方朝清发现了她这习惯,纠正了好几次。

    “反正写出来都是一样的嘛。”第一次被纠正时,她还信誓旦旦地狡辩。

    “怎么会一样呢?”方朝清不为所动,指着她写的“山”字,“文字亦有骨,写字便需先找出字的‘骨’,把骨架立起来,再添加血肉使其丰满。而这一竖就是‘山’字的骨。就好比你作画——是先勾勒出主体轮廓,还是先画些细枝末节呢?”

    纠正了好几次,甄珠表面上是改了,然而,人着急的时候,却往往还是会按最初的习惯来。

    “客c客人——”见眼前的贵公子久久盯着桌上的白纸不发一言,伙计心里愈发忐忑,刚一开口,就见那贵公子突然拿笔在纸上写了什么,随即身边掠过一阵风,手里被塞进了什么,伴随着的是那贵公子已经远去的声音。

    “把东西送到城南十里巷方府,找方二少爷,送到后问他要一百两!”

    伙计闻言大喜,匆匆低头一瞥,便见手里被塞了一张纸条,展开纸条——自然还是一个字都不认得。不由跑到窗边,低头冲着已经跑下了楼,正解马欲离去的贵公子喊道:“公子,您去哪儿啊?”

    贵公子没有丝毫犹豫地翻身上马,没开口回答,只是扬起鞭子,朝前方遥遥一指。

    伙计朝着马鞭的方向看去,一眼便看到京城鳞次栉比的建筑中最最巍峨高大的那一处。

    ——皇宫。

    “少爷,确定是大少爷的手信吗?”少八好奇地瞟了瞟纸条,余光中看到前面几个字——“甄珠在相府”,便不由把头往后缩了缩。

    锦衣灿灿的少年点头,“当然,大哥的字,别人想模仿也模仿不出来。”

    说罢,随手解了腰间的荷包扔给下面忐忑等待回复的伙计。

    伙计双手接过,迫不及待地解开一看,便满面笑容地告辞离开了。

    少年站起身。

    “少爷——”少八有些紧张地唤道。

    话声未落,便见他家少爷脸上露出一个大大的c顽劣又邪恶,仿佛昔日纨绔似的笑容,“小八,最近整天待在宅子里憋屈地慌吧?今天,就跟着少爷大闹一场吧!”

    时间一点一点过去。

    甄珠的心一点点沉下去。

    仍旧没有下人护卫进来查看崔珍娘的情况,但甄珠知道,拖不了多久了,总会有人发现不对劲,到时候,如果还是没有想出办法,她将会成为瓮中捉鳖的那只鳖。

    她咬咬牙,起身将崔珍娘拉了起来。

    崔珍娘十分配合地站了起来,小小的眼睛瞟了她一眼,目光仍旧是有恃无恐的。

    甄珠用簪子对准了崔珍娘的脖子,拉着她,一点点走向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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