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戈铁马, 在历时两个月的困城截粮后,城门上终于挂起了投降的白帆。
率领将士攻城的那日,姻黎第一次见到陆无眠。
陆无眠一身青白长衫,肩上挂着个干瘪的包袱, 面容挺立如冠, 有点消瘦,修长的身姿笔直而立。两手扶着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从城里缓缓走出来。
姻黎骑在马上,偏头看向路过脚下的两人,笑叹一句:“好个俊俏书生。”
语气要多轻佻有多轻佻,姻黎身边的将士都笑起来。
陆无眠抬头看了一眼马上的姻黎,一双眼清冷非常, 神色淡淡的,将扶着老人的两手一松,对老人指着右前方道:“你儿子应该就在那里了。”
老人连声道谢, 颤颤巍巍的往陆无眠指的方向走去。
陆无眠看着老人的背影走远,随后将肩上的包袱往上提一提,迈着步子往另一个方向而去。
姻黎打了个轻哨, 骑马拦在陆无眠面前,俯下身子盯着陆无眠的眼,良久道:“书生, 我正缺个军师, 跟我走吧?”
“我自认没那个本事, 将军还是另寻他人吧。”陆无眠冷眼道, 偏着头不愿与姻黎对视。
姻黎收了笑,神情变得有些阴沉邪气,她坐直了身子,马鞭轻拍在掌心上,睥睨着脚下的陆无眠,冷笑道:“我说你有,你便有。”
那就是姻黎与陆无眠的第一次见面,黄沙漫漫的天,背景是破旧的城门与逃命的百姓。
姻黎是大吴国唯一的女将军,往上四代的祖辈都是将军,手里握着十万兵权,到了姻黎这代时家中香火凋零,只生了姻黎与姻黎的哥哥,而八年前姻黎才刚满十一的时候,姻黎的爹与姻黎的哥哥战死在了沙场上,连马革裹尸都没有,被万马践踏成了一抔黄土。
所以从小跟着爹和哥哥在战场上长大的姻黎就挑起了这十万兵权的重任,成了大吴乃至前朝都没有过的女将军,称号“烈伏将军”。
烈伏将军常胜不败,用了半年时间收复了被乾国夺去的郝洲城,也就是陆无眠所在的那座城,占领城池后,烈伏将军还顺便得了个军师,也就是陆无眠。
将士们嬉笑着说将军要娶夫了,被姻黎一顿鞭子打得满地找牙。
“娶你奶奶个腿。”姻黎恶声恶气道,悄悄瞟了一眼陆无眠,见陆无眠神色淡淡的,心中一阵失落。
原本说起一见钟情这个词姻黎是不信的,可当她见到陆无眠后,窜入脑海的就是这个词。
一见钟情,一见倾心。
陆无眠是实实在在的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从小寒窗苦读,知道的只有书,就连那个干瘪的包袱里装的也是书,原本在这场战事之前,陆无眠是打算上皇都赶考的。
“你就装这玩意,逃命的路上吃什么?”姻黎两指捏着陆无眠从包袱里掏出的一本书,戏谑问道。
“我打算在路上为富人家的小孩教书,挣点口粮。”陆无眠冷眼看着姻黎手中晃来晃去的书,伸手一把抢过来,小心将书面抚了抚。
姻黎嗤笑一声:“富人家的小孩也逃命去了。”
陆无眠垂眸不答。
从此后姻黎便知道了,陆无眠爱书。
烈伏将军位高权重,要寻几本书又有何难。
快马传书让家里把祖宗留下的那个书阁里的书全都打包运来,传令下面的将士在城里找所有好书,孤本最好。
这可让那些目不识丁的大老爷们犯愁了,让他们找白白嫩嫩的姑娘他们一找一个准,可要让他们找好书,这不是为难人吗!
“将军,你什么时候开始喜欢读书了?”副将苦着脸问姻黎。
“管这么多作甚!”姻黎一眼横过去,想了想道:“身为大将军,若没个文化怎么成,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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