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十七章 入眼皆为情(第2/3页)  重生之民谣无悔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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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开了这里,在晴朗的天气。”

    听到这里,就连罗宾的心中都生出了一种无奈之感,并且对少年隐隐有些佩服。他虽然听从公司的指示,要打压李忆,却并不代表他对好的歌曲就没有自己的鉴赏力。这种用吉他伴奏,却不是摇滚风格的歌曲,是他第一次听到。不得不说,确实很棒。

    台下的观众大部分都是二三十岁的青年人,还有很少一部分的中年人。要论对歌曲的感受,无疑他们是最深的。毕业后满心欢喜想要往大城市闯荡,背负着家庭的希望和对未来的幻想一头扎进了华夏的首都燕京。

    孔子云:“三十而立。”意思就是当人们活到三十岁的时候,就可以堂堂正正的活着,能在所在的城市站住脚。可是来到燕京的那些人,大部分浑浑噩噩的过了几年,扛不住巨大的压力回到了家乡。

    还有一部分苟且的活着,在这个巨大的城市里孤独的像条狗,举目无亲,四海无友。上班下班机械的两点一线,最多是在午夜找一个酒吧,喝醉后躺在霓虹灯下,回忆过往的生活。

    剩下百分之一的成功者,打拼了十几年,有了自己的房子和家庭,却依旧在不断努力着。房子是八十的,在为一百的而努力。房子是一百平米的,在为一百三十平米的努力,毁人不倦,孜孜以求。

    李忆一首唱罢,对着观众缓缓地鞠了一躬以示谢意。只听得观众席上爆发出了潮水般的掌声,无数人的眼眶泛红,起身高呼:“二号,二号。”感谢李忆带给他们的一场听觉上的盛宴。

    罗宾这次没有过多的难为少年,竟出人意料的率先对少年投了赞成票,按下了舞台上绿色的按钮,与其徒做无用功不如做个顺水人情,来显示他的胸怀。四比零,李忆直接晋级下一轮复赛。

    复赛的时间是在后天,不过少年并不打算回家,准备趁着还有时间到处逛一逛,其中他最想去的地方无疑是圆明园了。

    上次和少女来玩时,少年错误的以为圆明园同上世一样,是中华儿女心头一道无法愈合的伤疤,所以并没有前去。李忆并不是心疼里面的文物价值,而是圆明园作为中华建筑的瑰宝,里面的意义太过于丰富。

    走下台后,李忆抬脚走进后台,准备先行离开,竟遇到了一个面色苍白的年轻人,左耳戴着个大银环,一头黄发,正对他咧嘴笑着,只不过李忆并不认识。不知为何,李忆总感觉那人笑的有些阴险,却也对着他笑了笑,转身离开了。

    那一头黄发的青年不是别人,正是歌手王匡。知道李忆要报名燕京寻找最佳青年男歌手后,王匡有些赌气般的也报上名,虽然这个比赛的逼格挺高,但是对于王匡这种已经算是迈入二流歌手的人来说,还是有些自降身份。

    但是对于王匡这种富家公子来说,影响什么的显然不是他考虑的,只要不让李忆赢得冠军,恶心他一次就够了。

    从海选现场出来后,李忆背着吉他独自一人走在熙熙攘攘的燕京街头,此时刚刚上午,太阳已经有些毒辣,李忆打定主意前往圆明园,便坐地铁赶往hd区,准备一睹她的的风采。

    这一世的圆明园作为华夏最著名的旅游景点之一,每天前来游玩的旅客人次达到几百万。但是圆明园的面积实在是太大了,即便是再多一倍的人来游玩,也感觉不到有多少。

    头顶的太阳虽然有些火辣辣的,但是在踏入圆明园大宫门的刹那,感觉到浑身一凉,只觉得迎面而来的风带有些许的雾气,洒在身上好不舒服。

    沿着道路往前走着,一栋栋气势不凡的建筑与后世破败的遗址在少年的记忆中交织,随着人群走进一座敞着大门的西洋建筑,抬头望了眼上方那金碧辉煌的图案和四周琳琅满目放在柜台中存放的宝物,不禁心生感慨。

    后世的圆明园完全只是一片废墟,就连园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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