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言到了凌氏,又把使过的招数搬了上来,找了个账房先生的差事做着。平日里算账,和同僚聊天吹牛,十分的清闲。
转眼便过了几日。
林言也打听了逗天杂技团,但没几人知道。但稍有理想和经济实力的杂技团,都往薛氏部落跑了,去沾薛氏生日大典的光。每五年,部落便有一次盛大集会,那就是薛氏生日大典,不管是排得上名号的还是籍籍无名的部落,都要去凑热闹,要么捞一笔,要么在薛家面前混个脸熟。
这次,林言自然是无缘得见那盛大的场面。
做了几天的账房先生,林言颇觉算数水平直线上涨,有些不安分,想换个位置。距离他住的客栈不远,新开了一家典当铺,林言心想去某个差事,换换口味。
典当铺也贴出了招人的告示。选人一日,门口排起了长龙,林言去得晚了,排在最末,被日头狠晒了一天,终于是到了自己,见了选人的考官,话到嘴边还没说。便被一句人满打落了士气。
垂头丧气的林言回了客栈。一入房门,林言便躺到床上,心想求职这事儿,有点难办,看明日再寻几家,实在不行,那就继续写书来买,反正脑袋里的小说存得满满的,随时都可抄来用。
宋红玫依旧是波澜不惊的模样,坐在桌前写写画画,她的才情是高于林言的,偶尔还和林言对诗,让林言无可应答的时候比比皆是,搞得林言自认为极高的优势,显得一无是处。
“做账房先生,典当铺小差,阁下还真是好雅兴!”
宋红玫不忘讥讽林言。林言撇撇嘴:“怎地,职业不分贵贱!”
“我可记得你说过,你是个有理想的人哟。”
林言一阵尴尬,某日和她聊天的时候,确实说了此话。还说他的理想是一统部落,讨伐帝国。这哪是理想,这是吹牛皮。
别说一统部落,一统六部对他来说都是妄想,他只是个简简单单的市井小民,嘴上说得天花乱坠,实际上没有半点的真知灼见。
倒是宋红玫,大家闺秀,饱读史书,时不时的展露一手,让林言佩服不已。
“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成大事者,自然是脚踏实地,哪能一步登天。”
这话说了,林言觉得自己脸皮够厚。宋红玫瞥了他一眼:“话倒是在理,只怕你心里,没这么想。”
林言真要想成大事,就不会光挑那些无关大局的职位做了。账房先生,撑死了掌柜的把位置让给你,哪还有更大的发展空间。
林言也不狡辩,宋红玫眼光很毒辣,相处了这么久,早把林言的德行摸了个清楚。
这种人,换在以前,宋红玫正眼都不会瞧。
又一日,林言老早的出了门,看看哪家铺子招伙计。不想,刚上大街,迎面一群人走来,走在前面的,显然是位贵公子,身着华衣,手里摇着小扇,一路走来,行人都赶紧让路,让得慢了的,被贵公子身后的随从一把推来,要么跌倒在地,要么砸入人群。
如此的嚣张跋扈,行人却不敢半点多嘴。林言眼色极好,赶紧的站到一边,却被侍从推开的一人踩住了脚。林言咧着嘴,示意踩脚之人赶紧躲开。
“对不起,对不起。”
踩脚之人慌忙道歉。林言摆摆手,悄悄的问:“这谁呀,这么张狂?”
“你不认识他?”
林言摇摇头,心想认识还问你。
“凌家家主的小儿子,向来是这德行。”
“没人管管?”
“这小世子,除了他爹,谁都不敢管。家主前几日离开了部落,这不,走路都快飘起来了!”
飘?林言一阵好笑:“阁下似乎怨念颇深啊!”
那人撇撇嘴没答话,等贵公子走远了,才道:“蛮横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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