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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言到了凌氏,又把使过的招数搬了上来,找了个账房先生的差事做着。平日里算账,和同僚聊天吹牛,十分的清闲。

    转眼便过了几日。

    林言也打听了逗天杂技团,但没几人知道。但稍有理想和经济实力的杂技团,都往薛氏部落跑了,去沾薛氏生日大典的光。每五年,部落便有一次盛大集会,那就是薛氏生日大典,不管是排得上名号的还是籍籍无名的部落,都要去凑热闹,要么捞一笔,要么在薛家面前混个脸熟。

    这次,林言自然是无缘得见那盛大的场面。

    做了几天的账房先生,林言颇觉算数水平直线上涨,有些不安分,想换个位置。距离他住的客栈不远,新开了一家典当铺,林言心想去某个差事,换换口味。

    典当铺也贴出了招人的告示。选人一日,门口排起了长龙,林言去得晚了,排在最末,被日头狠晒了一天,终于是到了自己,见了选人的考官,话到嘴边还没说。便被一句人满打落了士气。

    垂头丧气的林言回了客栈。一入房门,林言便躺到床上,心想求职这事儿,有点难办,看明日再寻几家,实在不行,那就继续写书来买,反正脑袋里的小说存得满满的,随时都可抄来用。

    宋红玫依旧是波澜不惊的模样,坐在桌前写写画画,她的才情是高于林言的,偶尔还和林言对诗,让林言无可应答的时候比比皆是,搞得林言自认为极高的优势,显得一无是处。

    “做账房先生,典当铺小差,阁下还真是好雅兴!”

    宋红玫不忘讥讽林言。林言撇撇嘴:“怎地,职业不分贵贱!”

    “我可记得你说过,你是个有理想的人哟。”

    林言一阵尴尬,某日和她聊天的时候,确实说了此话。还说他的理想是一统部落,讨伐帝国。这哪是理想,这是吹牛皮。

    别说一统部落,一统六部对他来说都是妄想,他只是个简简单单的市井小民,嘴上说得天花乱坠,实际上没有半点的真知灼见。

    倒是宋红玫,大家闺秀,饱读史书,时不时的展露一手,让林言佩服不已。

    “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成大事者,自然是脚踏实地,哪能一步登天。”

    这话说了,林言觉得自己脸皮够厚。宋红玫瞥了他一眼:“话倒是在理,只怕你心里,没这么想。”

    林言真要想成大事,就不会光挑那些无关大局的职位做了。账房先生,撑死了掌柜的把位置让给你,哪还有更大的发展空间。

    林言也不狡辩,宋红玫眼光很毒辣,相处了这么久,早把林言的德行摸了个清楚。

    这种人,换在以前,宋红玫正眼都不会瞧。

    又一日,林言老早的出了门,看看哪家铺子招伙计。不想,刚上大街,迎面一群人走来,走在前面的,显然是位贵公子,身着华衣,手里摇着小扇,一路走来,行人都赶紧让路,让得慢了的,被贵公子身后的随从一把推来,要么跌倒在地,要么砸入人群。

    如此的嚣张跋扈,行人却不敢半点多嘴。林言眼色极好,赶紧的站到一边,却被侍从推开的一人踩住了脚。林言咧着嘴,示意踩脚之人赶紧躲开。

    “对不起,对不起。”

    踩脚之人慌忙道歉。林言摆摆手,悄悄的问:“这谁呀,这么张狂?”

    “你不认识他?”

    林言摇摇头,心想认识还问你。

    “凌家家主的小儿子,向来是这德行。”

    “没人管管?”

    “这小世子,除了他爹,谁都不敢管。家主前几日离开了部落,这不,走路都快飘起来了!”

    飘?林言一阵好笑:“阁下似乎怨念颇深啊!”

    那人撇撇嘴没答话,等贵公子走远了,才道:“蛮横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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