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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宠扯了扯她乌黑的发辫,笑着说:“你要刀干什么,那可是男人用的东西。再说你已经有了阿斑,还有谁敢欺负你啊。”
“我住在山下的时候,每家帐篷里的姑娘身边都有一把刀的。”金玲嘟着嘴,不服气地说道,“阿妈曾经说过,等我长大了就送我一把,她说女人有了刀才能保护自己,将来还要保护自己的丈夫和孩子。阿斑只能保护我不被野兽欺负,出了山,还是得我保护它。”
高宠看着她振振有词的样子,不禁笑出了声:“好啊,既然这样,你就在这里买一把刀吧,算作我替阿妈送给你的。”
店主站在一旁,也跟着笑了起来,说道:“我们店里的短刀也很多的,每一把都是上品,可以用一辈子,姑娘尽管自己挑一把喜欢的好了。”
说着他拍拍手,从角落里走出一个身穿黑衣的青年,他低声对那青年说:“阿正,你这就带这位姑娘去库房,挑一把合手的短刀。”
金玲一蹦三跳地跟着那青年消失在架子后面。店主回过头来,问道:“不知道公子又想要些什么呢?”
高宠抿着薄薄的嘴唇笑了笑,从怀中摸出一个细长的包裹来,递到店主青筋毕露的手中,淡淡说道:“没什么,只是想请人帮我看看这样东西。”
白棉布被小心地揭开,露出一把比手掌略长的匕首来,柄和鞘都是紫檀木雕成的,纹饰古拙而细密,比寻常的匕首要轻了许多。店主向前走了两步,借着天窗中投下的光仔细打量着,又用干枯的手指叩了叩外壳,里面隐隐地泛出叮的一声轻响。
他摇了摇头,将匕首原封不动地交回高宠手上,咳了两声说道:“是把很漂亮的匕首,年代也悠久,不过材质和工艺都算不上精良,只能当作古董赏玩而已。”
高宠握着匕首长叹一声道:“我原本以为,‘聆锋号’的店主会是个识货的人,想不到也跟寻常人一样庸俗呢。”
店主并不动怒,低声说:“公子的意思是?”
“我虽然不是行家,却也知道,兵器这种东西,就跟人一样是分为许多种的,有的徒有外表华丽,有的笨拙却实用,有的如英雄横空出世,扫荡天下,有的狠毒阴险,不用出鞘便能见血,有的能保护主人一生平安,有的却可以焚毁一个人的灵魂。”高宠淡淡地说着,仿佛只不过在品评天下美酒一般,“这世上的庸人只知道以镔铁打造的兵器才是上品,这其中又以燔钢所制兵器最为珍贵,却不知道刀剑如人一样本没有贵贱之分。那些杀气最重的神兵利器如同乱世中的英雄一般,可以劈斩乾坤,却始终只能为人世间带来灾祸,对一个寻常女子来说,或许反没有她的心上人常佩身边的一把短刀来得珍贵吧。”
“公子说得不错。”店主低声说着,重新拿回那把匕首,放在手中慢慢摩挲,“然而兵器这种东西,终究是做来伤人的,一把没有刃的匕首,恐怕没有人会来买吧。”
他慢慢地抽出匕首,露出乌金色的刀身,两侧古拙的纹路中填满了暗红的朱砂,只看花纹的色泽便知道这把匕首曾经历过多少岁月的洗涤,仿佛每一道纹路中都隐藏了一个故事。
“看得出是党项人的工艺。”他长长地叹了一声,“传说两百年前党项人曾与吐蕃有过一战,党项军队不擅铸造兵器,刀剑矛盾之类装备比吐蕃军的要差出许多,又被隔断了前往中原购买兵器的道路,导致一年中频频惨败。后来党项首领派出一支千人小队秘密南下,花重金收买我大宋能工巧匠,学习炼造之术。传说他们中只有不足百人最终回到了故土,却为党项人的军队铸出了自己的精良兵器。这种很早年才兴盛的技术在中原早已失传了,只有为数不多铸得较好的兵器留下来。”
高宠愣了一下,店主却不看他,只是低着头,仿佛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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