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初一眼前一亮,随后蓦然一黯。
他已经知道了答案。
若是絮絮真救过来了,四大叔也不会是今日的四大叔了。
叹了口气,李斯年道:“救是救过来了,但脏腑伤的太重,加上她又是个凡俗之躯,长时间的昏迷让脑部受损,命是救回来了,但人却始终没有醒过来。”
“喝酒。”
酒坛重重一碰,两个男人咕咚咕咚的一顿牛饮,末了齐齐一把嘴巴子,信手一抛两个空坛便坠向了谷底。
取了坛新酒递给李初一,自己也拍开一坛,李斯年怔怔的望着远方,眼中充满了柔情。
“在郝大胖子的帮助下,我在泗曲集落了脚。在那里我陪伴了絮絮整整十年,十年里除了修行我哪儿也没去,偶尔间给集市的铺子打打零工贴不下家用,其余的时间我都陪在絮絮身边。那段时间很无聊很枯燥,但却是我人生中最幸福的日子。比起跟冯家小姐出游的快乐,那段日子更让我珍惜和回味。十年后,絮絮的肉身终于支撑不住了,她毕竟是个凡俗之躯,长时间的昏迷让她的身子越来越虚弱,本就没有痊愈的内腑也开始重新恶化。”
“郝大胖子曾说过想让二爷来给瞧瞧,但我阻止了他,一来我欠他的太多了不想欠的更多,二来我很清楚瞧了也没用,凡俗之躯不比修士,本来也就几十年的阳寿,能拖着如此残躯挺过十年已然是个奇迹了,我也不想让絮絮在继续遭罪了,哪怕昏迷的她感觉不到这些。”
“絮絮死后我心灰意冷了很长一段时间,直到有一天郝大胖子找上门来狠抽了我一顿,这时我才幡然醒悟。仇,还没报呢,我哪能如此颓废。就此我勤修不辍,同时钻空心思的赚钱,我把赚来的所有钱财全部用在了我的修行上,还好我资质不错,一顿忙活下不知不觉的便修到了炼神期。炼神之后我便找上灭门的那个家族报仇,杀光了他们满门后我忽然发觉很是可笑,当年在我眼中那么强大的家族竟然如此不堪一击,他们家镇族的老祖也不过是个结丹中期的蝼蚁,在我手下没撑过一招便形消魂散,你说可笑不可笑?”
“呵呵。”深有同感的笑了两声,李初一满是感慨。
李斯年的感觉她也体会过,当初南许两家对他来说是那么的强大,为此他提心吊胆的过了很久。
可是现在呢?
短短十几年的时间过去,以他现在的修为南许两家对他来说就是个屁,随手一挥就能灭个干净。两家的镇族老祖也不过是个元婴,他连道胎期都敢一战,元婴在他面前可能连一招都走不过。
喝了口酒,李斯年叹道:“大仇得报,我也算了了一桩心愿。但人还得活,为了我爹,为了絮絮,我也得好好地活下去。絮絮死后我爱上了喝酒,因为只有醉了我才能跟她在一起。同时我也给自己立了个规矩,那就是怎么样都行,唯独豪门不可入。不管你宗族多有大门派有多强我都不稀罕,漠北大小势力的云起云灭我见的太多了,不管你是傲视群雄的强龙还是夹着尾巴求生的小虫,将来总有一天会烟消云散,这个时间可能会很久,也可能就在明天,这种生活我不喜欢,太危险,也太无趣了。我想做的只有一点,就是按着我爹和絮絮所希望的那样好好活下去,只能能活着便好,这也算是满足他俩的遗愿了。”
“那你还跟我回太虚宫?”李初一问道。
看了他一眼,李斯年意味深长笑道:“你是太虚宫的人吗?”
李初一也笑了。
相视一眼,两人酒坛轻轻一碰,又是一番牛饮。
是的,李斯年看出来了,从始至终李初一都没将自己当成太虚宫的人,他永远只是一个过客。太虚宫只是他的一个落脚处,一个比较像家的地方,他本身是没有家的,道士给了他一个家,所以道士在哪里哪里才是他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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