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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可奈何也。

    在这里,我们可知王潜明不仅断断续续生病达三个多月之久,而且其病症始终没有得到确诊,不确诊自然不能对症下yào,于是中医和西医轮流医治,这很显然是治病之大忌。果然,接到罗振玉这一回信的同时,王国维也收到了长子王潜明病危的告急电报,于是王国维立即前往上海看视。遗憾的是,当王国维心急火燎地赶到上海时,他最钟爱的长子王潜明已经病入膏肓,遂于当天即民国十五年(公元1926年)9月26日不幸病逝。

    面对长子王潜明年仅27岁竟病逝而去,王国维简直是悲痛yù绝,“逢相识即告以长子死矣”,精神受到了极大的刺激和损害。然而,就在王国维在上海办理王潜明的丧事并沉浸在长子早逝的无尽悲痛中时,亲家罗振玉也从天津赶到了上海,并在女婿王潜明入殓后带着自己的女儿罗孝纯不辞而别先行回了天津。罗振玉的这一举动,使正处在老年丧子这一人生大悲中的王国维,从心里面感到极为不满。对此,王国维的女儿王东明女士后来回忆说:

    父亲最爱大哥,大哥病逝,给父亲很深的打击,已是郁郁难欢,而罗振玉先生又不声不响地偷偷把大嫂带回娘家,父亲怒道:“难道我连媳fù都养不起?”然后把大哥生病时医yào花费全汇去罗家,他们寄还回来,父亲又寄去,如此往复两回,父亲气得不言语,只见他从书房抱出了一叠信件,撕了再点火焚烧。我走近去看,见信纸上款写着:观堂亲家友(有)道……

    由此可见,先是罗振玉损害了王国维的感情,后来才有王国维寄还医yào费之举。而随后,随着两位亲家关于海关发放给的抚恤金归属问题,展开了你来我往的书信辩论。在书信辩论中,双方的言辞逐渐激烈并上升到知识分子都极为看重的人格方面,从而最终导致近三十年的深厚友情和学术情谊的彻底决裂。在此,笔者不想妄加评判以误导读者,故摘录王国维与罗振玉往来信件中部分内容,请读者自评。

    民国十五年(公元1926年)10月24日,王国维料理完长子王潜明的后事回到北京后给罗振玉写了这样一封信:

    维以不德,天降鞠凶,遂有上月之变。于维为家子,于公为爱婿。哀死宁生,父母之心彼此所同。不图中间乃生误会,然此误会久之自释。故维初十日晚过津,亦不复相诣,留为异日相见之地,言之惘惘。

    初八日在沪,曾托颂清兄以亡儿遗款汇公处,求乞代为令媛经理。今得其来函,已将银数改作洋银二千四百二十三元汇津,日下当可收到。而令媛前jiāo来收用之款共五百七十六元(镯兑款二百零六元五角,海关款二百二十六元五角,又薪水一个月一百四十三元),今由京大陆银行汇上,此款五百七十七元与前款共得三千元正,请公代为之全权处置。因维于此等是向不熟悉,且京师亦非善地,须置之较妥之地,亡男在地下当为感激也。

    在这里,王国维不仅透露了他于“初八日”即民国十五年(公元1926年)10月12日亦即他从上海返回北京的前一天,委托他在上海的老朋友金颂清将海关发放的2423元抚恤金从银行汇给了罗振玉,又将儿媳罗孝纯jiāo来的“收用之款”576元于当日寄还。另外,王国维在信中还表示“此次北上旅费,数月后再当奉还”,“领媛零用,亦请暂垫”。由此可见,王国维如此果决地处理抚恤金及“收用之款”,并谈到偿还其他借款一事,足以表明王国维不仅具有旧时学者所看重的“面子”问题,而且鲜明强烈的个xìng意识展露无余。在信中,王国维虽然没有明确说明他们之间在上海到底发生了怎样的误会,但他还是真诚地希望将误会“留为异日相见之地”解决。不料,就在王国维这封信发出的当天,家中男仆冯友从上海运送家具到天津时,带回了罗振玉于此前三天即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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