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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攻城围邑也,国司空訾其城之广厚之数。国尉分地,以徒、校分积尺而攻之,为期,曰:“先已者当为最启,后已者訾为最殿。再訾则废。”内通则积薪,积薪则燔柱。陷队之士,面十八人。陷队之士,知疾斗,不得,斩首;队五人,则陷队之士,人赐爵一级;死,则一人后;不能死之,千人环,规谏,黥劓于城下。国尉分地,以中卒随之。将军为木壹,与国正监与王御史参望之。其先入者,举为最启;其后入者,举为最殿。其陷队也,尽其几者;几者不足,乃以yù级益之。

    弱民第二十

    民弱国强,国强民弱。故有道之国,务在弱民。朴则强,yín则弱。弱则轨,yín则越志。弱则有用,越志则强。故曰:以强去强者,弱;以弱去强者,强。

    民,善之则亲,利之用则和。用则有任,和则匮,有任乃富于政。上舍法,任民之所善,故jiān多。

    民贫则力富,力富则yín,yín则有虱。故民富而不用,则使民以食出,各必有力,则农不偷。农不偷,六虱无萌。故国富而贫治,重强。

    兵易弱难强。民乐生安佚,死难难正,易之则强。事有羞,多jiān;寡赏,无失。多jiān疑,敌失必,利。兵至强,威;事无羞,利。用兵久处利势,必王。故兵行敌之所不敢行,强;事兴敌之所羞为,利。

    法有,民安其次;主变,事能得齐。国守安,主cāo权,利。故主贵多变,国贵少变。

    利出一孔,则国多物;出十孔,则国少物。守一者治,守十者乱。治则强,乱则弱。强则物来,弱则物去。故国致物者强,去物者弱。

    民,辱则贵爵,弱则尊官,贫则重赏。以刑治民,则乐用;以赏战民,则轻死。故战事兵用曰强。民有私荣,则贱列卑官;富则轻赏。治民羞辱以刑,战则战。民畏死、事乱而战,故兵农怠而国弱。

    农、商、官三者,国之常食官也。农辟地,商致物,官法民。三官生虱六:曰“岁”,曰“食”;曰“美”,曰“好”;曰“志”,曰“行”。六者有朴,必削。农有余食,则薄燕于岁;商有yín利有美好,伤器;官设而不用,志、行为卒。六虱成俗,兵必大败。

    法枉,治乱;任善,言多。治众,国乱;言多,兵弱。法明,治省;任力,言息。治省,国治;言息,兵强。故治大,国小;治小,国大。

    政作民之所恶,民弱;政作民之所乐,民强。民弱,国强;民强,国弱。故民之所乐民强,民强而强之,兵重弱。民之所乐民强,民强而弱之,兵重强。故以强,重弱;弱,重强。王。以强政强,弱,弱存;以弱政弱,强,强去。强存则弱,强去则王。故以强政弱,削;以弱政强,王也。

    明主之使其臣也,用必加于功,赏必尽其劳。人主使其民信此如日月,则无敌矣。今离娄见秋豪之末,不能以明目易人;乌获举千钧之重,不能以多力易人;圣贤在体xìng也,不能以相易也。今当世之用事者,皆yù为上圣,举法之谓也。背法而治,此任重道远而无马、牛,济大川而无舡、楫也。今夫人众兵强,此帝王之大资也,苟非明法以守之也,与危亡为邻。故明主察法,境内之民无辟yín之心,游处之士迫于战阵,万民疾于耕战。有以知其然也。楚国之民,齐疾而均,速若飘风;宛钜铁,利若蜂虿;胁蛟犀兕,坚若金石;江、汉以为池,汝、颍以为限;隐以邓林,缘以方城。秦师至,鄢、郢举,若振槁;唐蔑死于垂涉,庄发于内,楚分为五。地非不大也,民非不众也,甲兵财用非不多也;战不胜,守不固,此无法之所生也,释权衡而cāo轻重者。

    御盗第二十一

    (原文亡)

    外内第二十二

    民之外事,莫难于战,故轻法不可以使之。奚谓轻法?其赏少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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