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九十三章 天炎琥珀(第1/3页)  史上最强搜索引擎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火云窟里的烈火变成普通火焰,拥有莲花烈火护身的苏林自不会感到炽热,现在的火云窟,只要功力深厚的人都能进来一探。

    整个火云窟就剩高台上未曾探索,苏林双足用力,一跃而上。

    靠!这是什么鬼?

    只见高台上一只火红色小狗趴在上面,双目紧闭,睡得口水从嘴角流出,敢情刚才苏林在外面搞出的动静,这只小狗一无所觉。

    高台之上一片血色,不知是何种生物的鲜血,历尽千年焚化依然不曾湮灭,其中隐含着恐怖的力量,只是时间太久,已经感觉不明显。

    可苏林在上面稍一走动,就感到血液中似乎有隐隐的龙吟凤鸣声传来,心头不由一震,莫非这高台上血液是真龙天凤之血?

    那未免有点太夸张了,但除了真龙天凤之血,还有什么血液能在烈火中灼烧千年而不灭。

    就在此时他感到眼前一抹流光闪烁,仔细一看,只见高台中间一枚血色琥珀摆放在正中间,闪闪生光,里面光影错乱,看不清封印了什么东西。

    苏林不敢贸然行事,搜索引擎一扫,不由大吃一惊。

    天炎琥珀,天生地长的神物,自身能散发出狂烈火焰,灼烧万物,同时要将天炎琥珀蕴养成熟,需要无数神兽之血浇灌养护,历尽千年才成。

    原来火云窟中的地火是由此而来,此时天炎琥珀散发的火焰被火种吸收,并未碎裂,说明早已经蕴养成熟。

    这高台乃是血祭之物,当初不知道用了多少神兽圣灵之血浇灌,才让天炎琥珀成熟,到如今只有龙凤之血还有余力,其他的血液尽皆蒸腾干净。

    苏林手一伸,一道真气包裹着天炎琥珀落进手中。

    此刻天炎琥珀热力几乎散尽,握在手里虽然能感觉到热力,但已经可以忍受,不负当初火焰肆虐之威。

    也不知当初是哪位大神在这里蕴养天炎琥珀,又在未成熟时就不得不离开,到今天却便宜了苏林。

    天炎琥珀作用甚多,细心打磨,落下的粉末可以用来入药炼丹。一般灵兽生吞之后,三年蛰伏可变神兽。

    而最后一种不为人知的作用,最让苏林动心!

    天炎琥珀种在丹田之中,使用烈火日日烧灼,假以时日便可生长出一把刀来。这把刀成熟之时惊天动地,可为神兵利器,锋锐天下无双,斩山断流轻而易举,如能发挥出全部威力,则可撼动星月,毁天灭地,一刀在手天下无敌。

    可谓是神兵至尊,故此名为琥珀至尊!

    种刀术说起来简单,可天炎琥珀是天地生长的神物,那这么好寻找。这种神物用掉一块后,才会出现第二块。

    有了天炎琥珀,还需要修炼火属性功法,日日煅烧,一般的火属性功法还不行,像烈火谷那种火系功法,烧十万八千年也不会生出刀来。

    这火焰必须是灵火,拥有自己的灵昧,才能让天炎琥珀变成一把利刃。

    说起来简单,就两个条件,可这两个条件无一不是难上加难,别人一辈子也得不到一枚天炎琥珀,无数人也不会有灵火的火种,进化为灵火。

    就算两样都有,也未必会失传已久的种刀术,多半是拿来喂灵兽,或用作其他。

    而苏林恰好两样齐备,先有灵火,后得琥珀,搜索引擎无物不搜,三者凑在一起,无意中成全了苏林的好运气。

    苏林心中暗叫侥幸,这天炎琥珀千年来无人得到,莫非冥冥中自有天意,就在等待他的到来,要知道灵物有灵,自然择主。无缘之人,在努力也一无所得,有缘之人得到轻而易举。

    像任逍带着火灵珠,拿着替身傀儡,身为神藏高手,连火云窟尽头都没走到,落荒而逃。就算中间没有苏林这一出,他也走不过来,天炎琥珀的高温岂是区区辟火珠所能抵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