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另一双贵一倍”
“可是不是更好吗?你说的这双鞋底更软c更好穿。”
“没错。”
“因为我们可能要走很远的路,所以我希望给她一双舒服点的鞋子,因为她不爱穿运动鞋。”
店员小姐面露欣慰的神色,就像看偶像剧时冒出粉色泡泡。她说:
“你的女朋友真幸福啊,有你对她这么好。”
罗兰害羞了。
“哪里”
“真的,那天你呼哧呼哧来买鞋子,之后我们都在讨论要是能有一个像你这样走心的男朋友就好了。”
“你们太过奖了,和她比起来,其实我做的这些都不算什么。”
“你要谦虚的话,我也没办法了,鞋子是36码的,对吧?”
“对,你还记得。”
“那当然,我帮你把鞋子包起来,你只管去结账好了。这一次还用邮寄吗?”
罗兰笑了。
“不,这一次不用。”
就这样,罗兰虽然莫名其妙地买了一双鞋子,而不是他本来打算买的羽绒外套,不过想到小南正好需要这么一双又方便走路又优雅的鞋,他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对的了。唯一担心的是她又指责自己乱花钱。可是,攒着那些钱有什么意思呢?马上到十月了,前两个月的工资还没有花完,马上又要发下个月的工资了。罗兰第一次这么有钱,虽然他还不知道以后他会远比现在更有钱。但这些钱如果只是存在银行里,是不能带给他丝毫幸福的。比起给自己买东西,他更愿意把钱花在小南和家人身上。而在某种程度上,小南也属于他的家人,甚至比家人更像家人。
想清楚这点,罗兰也就不觉得内疚自责了。他拎着鞋子走进商场出口附近的优衣库,给小南和他自己各买了一件便携式羽绒外套。这件外套很有名,要说丑吧,其实是挺丑的,但是至少保暖,而且可以折叠成一个小团,非常方便装进箱子。两件外套他都买的黑色,因为他觉得黑色大概更耐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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