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一章 桃木音乐(第2/3页)  一骑绝尘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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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去回忆,所以这个笔记本他都会随身携带。最近一段时间刘赫的木吉他一直被他拿着,他就把笔记本放在了吉他琴盒的夹层里。那是个黑色的夹子本,用塑料环穿起来,面还挂了把密码锁。就是行李箱常见的拿着滚轮密码锁,在那个流行将自己心意的人写进日记里的年代,这种笔记本相当有市场。

    刘赫接过林明从琴盒夹层里拿出来的笔记本,随意翻了翻,很快两眼放光。惊喜道:“写了这么多歌?”

    “嗯。”

    “没标音谱吗?”

    “我不会标。”

    刘赫哭笑不得道:“小学音乐课就学过吧。”

    林明耸耸肩:“谁还记得那个,不过曲子都记在我脑海里,忘不了。”

    很多人都有这种记忆,在循环几十次一首你喜欢的歌后,再过一段时间,那首歌的歌词可能忘记了一半,但旋律和曲子,却久久不会忘掉。只要见到熟悉的歌词,很快就会记起旋律。

    林明忘记了很多歌的歌词,但一定忘不了他曾经喜欢听的音乐的旋律。所以他每写完一首歌,从来都不会去特意记曲子,只要看到歌词,自然而然就能想起来。

    “要谱曲的是哪首?”刘赫走到自己窗前躺在床,林明则坐在他书桌前的躺椅。

    “这首。”

    林明指向其中一首歌:“我就会唱这首歌,但伴奏就不会了,所以得找你帮忙。”

    “唱一个听听。”

    林明将那首一世听了几百遍的歌缓缓地唱出来。

    刘赫点点头:“还行。”

    他说的是林明的唱功有了明显的进步,也在说这首歌还不错。

    看到刘赫的脸并没有表现出太多的激动,林明有点意外,但转念一想,好似也很正常。因为这首歌的确需要一定阅历才能感觉到其中美妙,它的本身用来歌颂青春爱情,刘赫本身就处于这样一个青春时代,自然不会感受那种青春年少逝去的感受。其次是这首歌较为慢热,当年这首歌出来的时间挺早,但一直没有火起来,只是流行于一个很小的圈子当中。等它爆红的时候,终究已经是初听不懂曲中意,再听已是曲中人的隔世之感。

    林明之所以选这首歌,除了自辈子第一次听这首歌就喜欢了以外,也是因为这首歌说的就好像林明与安然的故事。除了遗憾,也是重生后失而复得的喜悦。寥寥几分钟,道尽曾经一个人生。

    “怎么样?”林明问道:“能写出吉他谱吗?”

    刘赫沉吟了一会,摇摇头说:“挺难的,如果是钢琴曲,我有把握,但吉他曲,我可能要一边弹唱一边写,还只能弄出一个简谱出来,而且需要花很久的时间。你不学音乐不知道,不论是写伴奏还是写歌曲,都是一个很考验灵感的事情。灵感要是忽然出现,可能一两个小时就能写出一首很好的歌,灵感要是没有,一个月也不一定能憋出一泡尿。这个东西需要长期的积累,就跟很多电影导演、剧本编剧喜欢看书或者外出取材是一个道理,真的很要一点天赋的。”

    刘赫很喜欢音乐,可的确没有创作天赋,毕业组建乐队的那两年写过歌,可惜石沉大海,传唱出去没有一点回音。从小开始学音乐的他很早以前就进行创作,然而没有灵感就是没有灵感,他对给林明写谱曲半点把握没有。

    “没有办法吗?”林明有些失望。

    如果不能把伴奏的谱曲写出来,那明天他只能清唱了。可清唱的效果肯定比有伴奏的差太多,自然不如他的意。

    “有办法。”

    刘赫却丝毫没有表示失败的意思,林明的眼一下子亮了起来:“什么办法?”

    “我不是跟你说过吗?我有个老师是桃木音乐的音乐制作人,他同时也是桃木音乐的老板之一,找他帮忙就行。以他的水平,别说简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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