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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四章此情可待成追忆(二)赫连烨是什么时候离开的,我记不太清楚了。

    大概在教了我和望月半年的武功之后吧,留下一纸书页便走了。

    其实他刚开始走的时候我挺开心的,毕竟每天都要想方设法去偷吃的给一个大男人吃是件很费力气和脑子的事情。

    虽然只偷了半个月的粮食,赫连烨就能自食其力了。

    不过望月那丫头习惯了好人做到底,总是让我给她打掩护去厨房偷吃食。

    害的那几日后厨里的那个肥厨娘天天以为厨房里有老鼠

    我还记得他离开之前,把我和望月叫到身边来,说什么,我们也算是忘年之交了,让我们两个以后好好做人,做一个正直善良的人云云

    正直善良的人,哼,还用得着他说吗,我和望月能救下他,肯定是正直善良的呀,这个多嘴的男人,可真是。

    尽管这半年来我没少惹他生气,有时也很讨厌他的存在。

    因为望月把该属于我的崇拜目光投向他这让我这个男人真的很没有尊严。

    咳咳男人不管多大年纪都是死要面子的主。尤其是我那时已经十四岁了。

    后来赫连烨离开了,留下一封书信,告诉我他要回到他的国家去,他的国家和子民需要他

    那时我并不知道金国发生了动乱,与大夏交恶,隆庆帝一怒之下将还在大夏的世子给幽禁起来等等,这些不过是我后来听别人提起过的。

    只不过每当我闲来无事拿青龙峰的山川水泽来试验幽冥偃月阵却缕缕失败时,才会偶尔想起他来。

    想起他的谆谆教导,想起他总是不厌其烦的给我纠正每一个细节,想起他谈论起天下大事时滔滔不绝言辞犀利的样子,想起他认真为我和望月烤野鸡和鳜鱼的样子

    我承认,我还是很想念他的,我的半个师傅。

    韶华易醉,时光匆匆自指尖流逝。

    在浅水滩头摇曳着芦花丛薮,沿流映着柳色鹅黄,这大江南岸的残秋之色,不是枫林的红艳和残叶的青葱,却是芦花的丰白和岸柳的鹅黄。

    四时光景,日色湖光。

    春去秋来,几年匆匆而逝。

    我和望月也已长大成人,定好婚约。

    其实豪门大户里的事情也远非那些戏本子里的复杂可比。

    当然,我是说也并没有那般复杂,比如我和望月这种看上去并不是门当户对的婚姻

    我甚至不知道元烈是如何想的。

    那一年我刚满二十岁,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了。

    元烈夫妇忽然将我叫了过去,问我有没有心仪的女孩子子时,要为我定下一门婚约。

    我怔了怔,当然有就是你女儿阿,真是迟钝阿。

    但我不能答应元烈给我定婚约的事情,万一给我找一个我不喜欢的怎么办。

    我想了想给拒绝了。

    理由是我已有意中人了。

    元氏夫妇相互看了一眼,薛灵姗试探性的问了问,“远儿,能告诉舅母是哪家的闺秀吗?”

    嗯,按辈份来我应该叫元烈一声舅舅。

    “是望月!”

    元烈一惊,看上去有些不太开心,那脸上的表情像是自己悉心呵护多年的花朵一下子被人连盆带花都给夺走的样子。

    薛灵姗则是很开心,元敏和元锡这两个小家伙也很开心。

    那是当然,这两个家伙平日里闯了祸都是我和望月给他们两个担着的,情谊也非其他族中兄弟可比。

    于是望月就这样稀里糊涂的成了我的未婚妻。

    敏敏每年的中秋和上元,都会回来与我们三个一起过节。

    她每年大概有半年的时间是在岭南,其余时间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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